冠福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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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将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4]1371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的原股东陈烈

权等十五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9,633,943 股股份购买能特科技的

100%股权,向林福椿及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舟实业”)发行不

超过 99,833,61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 1 元(人

民币,币种下同),每股发行价格为 6.01 元,共募集资金 599,999,996.10 元,扣除从

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保荐承销费 15,000,000.00 元后,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584,999,996.1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中兴

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 070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序 募集资金拟使

募集资金用途

号 用金额(万元)

向陈烈权等15名对象支付收购能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

1 48,000

权的价款

2 能特科技“年产4万吨三甲酚”项目的第二期投资 10,000

3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2,000

合 计 60,000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584,999,996.1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4,400,000.00

其中:向陈烈权等15名发行对象支付收购能特科技有限公

480,000,000.00

司100%股权的价款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包括置换前期投入

4,400,000.00

的130万元)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2,627.56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61,242.5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1,258,611.12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对能特科技的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以募集资金对能特科技投资10,000万元,该项投资款用于

能特科技“年产4万吨三甲酚”项目的第二期投资,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

五环验字[2015]005号《验资报告书》。截止2015年12月31日,能特科技尚未对该项

目进行投资。

4、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说明

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律师事务所、审计机

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费用130万元。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经本公司于2015年

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4月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0万元。中兴财光华于2015年4月7日对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5)第

07069号《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鉴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

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9 月 2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利于对其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注) 152510100100120843 605,894.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7660110182600007268 2,921.89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 130600124300010227 20,652,395.20

合 计 21,261,211.12

注: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开户时(账

号:152510100100120843),以自有资金存入 2,600.00 元。

能特科技“年产 4 万吨三甲酚”项目的第二期投资未启动,该项目的 10,000 万

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

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能特科技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2016 年 4 月 6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能特科技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652,395.20 元,存放在能特科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名称:湖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账号:130600124300010227)。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

存储制度,并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以下

称“商业银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

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财务顾

问,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并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

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

况正常。

三、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4

附表: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84,40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4,999,996.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4,40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4,40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 调整 累计投入 是否

末投入

金额与承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 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达到

诺投入金 可使用 否发生

项目 目(含 投资总额 资总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4) 效益 预计

额的差额 状态日 重大变

部分 额 = 效益

(3)= 期 化

变更) (2)-(1)

(2)/(1)

向陈烈权

等 15 名对

象支付收

2015-3-3

购能特科 否 480,000,000 480,000,000 480,000,000 480,000,000 100% 186,853,561.85 是 否

1

技 100%

股权的价

能特科技

“年产 4 万

吨三甲

否 100,000,000 否

酚”项目

的第二期

投资

支付本次

交易中介

否 4,400,000 4,400,000 4,400,000 4,400,000 100% 是 否

机构相关

费用

5

合 计 - 584,400,000.00 484,400,000.00 484,400,000.00 484,400,0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期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费

用 130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5 年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0 万元。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2016 年 4 月 6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以募集资金对能特科技投资 10,000 万元,该项投资款用于能特科技“年产 4

万吨三甲酚”项目的第二期投资,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五环验字[2015]005 号《验资报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书》。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能特科技在原“年产 4 万吨三甲酚”项目的第一期投资的生产线上以

自有资金进行技改实现了产能扩大,目前已能满足客户需求,该项目的第二期投资暂未启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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