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龙
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溪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龙溪
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有关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40 号《关于核准福建龙溪
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3 年 4 月福建龙溪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 6.72 元/股价格向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等 7 名投资者发行 99,553,571
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所认购的 3000 万股限售股份
锁定期 36 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3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已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 300,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 399,553,571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000 万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23 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序 股东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单位: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号 名称 数量(单位:股)
股) 本比例(%) 量
1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7.51 30,000,000 0
合计 30,000,000 7.51 30,000,000 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安排为: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市
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其他 6 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截止公告日,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规定的限售
期锁定其所认购的股份。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龙溪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限售期安排;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龙溪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刘智 裘晗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