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2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15 日,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鑫先生借款人民币
1 亿元整,借款期限为 6 个月(以汇款凭证日期为准),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
2、关联关系
冯鑫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冯鑫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向冯鑫先生借款构成关联交
易。
3、审批程序
(1)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回避表决。
(2)对于本次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此事项尚须获得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冯鑫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住址位于北京市
朝阳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整。
2、期限: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协议借款期限起始日与汇款凭证日
期不一致时,以汇款凭证日期为准,上述借款起始日和到期日也相应调整)。
3、借款利率及利息计付:本借款为无息借款。
4、借款的偿还:公司应到期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经公司及冯鑫先生同意,
公司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5、违约责任:若公司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的,则每逾期偿还一日,冯
鑫先生有权收取应还本金的0.01%的滞纳金,直至本金全部偿还完毕为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鑫先生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无息借款,支
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股东为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统帅”)向银行申请
3,000万元授信额度,冯鑫先生为暴风统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冯鑫先生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无息借款,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
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
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之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认可,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鑫先生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无息借款,
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暴风科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