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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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尧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何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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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6,103,648.72 93,918,692.78 11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201,756.09 14,581,515.94 6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4,017,729.20 14,561,875.83 64.9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0,209,564.28 121,695.95 -98,878.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7 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7 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4% 1.93% 1.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54,089,365.34 2,060,949,104.44 -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7,503,736.82 785,767,433.44 2.7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7.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8,142.5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708.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19.47
合计 184,026.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营业外支出"项目所列水利 113,835.89 系国家规定之税费,且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存在直接关系,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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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专项资金 具特殊性和偶发性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22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亚太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20% 71,800,000 质押 30,700,000
限公司
绍兴柯桥亚太房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28% 27,081,000 质押 10,500,000
地产有限公司
陈奕琪 境内自然人 4.90% 10,000,000
陈佳琪 境内自然人 4.90% 10,000,000
钟建富 境内自然人 3.45% 7,038,000 质押 778,000
陈兴华 境内自然人 2.38% 4,859,426
朱坚贤 境内自然人 2.13% 4,340,98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鹏
其他 2.04% 4,159,326
华医疗保健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朱仁根 境内自然人 1.96% 4,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鹏
其他 1.58% 3,222,962
华医药科技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7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800,000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 27,08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81,000
陈奕琪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陈佳琪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钟建富 7,0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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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华 4,859,426 人民币普通股 4,859,426
朱坚贤 4,340,980 人民币普通股 4,340,9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4,159,326 人民币普通股 4,159,326
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朱仁根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3,222,962 人民币普通股 3,222,962
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陈尧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
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司,公司第二大股东;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
说明
女儿;钟建富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配偶之胞弟;除以上情况外,未
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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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6.8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支付的
劳务款增长及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支付第三期土地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32.26%,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收入增长致使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266.95%,主要系本期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较多预付款项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4.70%,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3.73%,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9.16%,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
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9.45%,主要系本期母公司收入增加及新增合并主体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12.5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68%,主要系本期新增了合并主体所致;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38%,主要系本期新增了合并主体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49%,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56.1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44.09%,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3.71%,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8878.61%,主要系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支付劳务款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2.68%,主要系支付部分上海新高峰股权转让余款及子公司雅泰药业支
付第三期土地款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532690.62元,主要系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偿还银行借款
及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14号)。公司及
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分析,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同时,公司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
的书面文件及时报送给中国证监会。
2016年3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结果,公司本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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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2)。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
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16 年 02 月 03 日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
之回复说明 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2016 年 03 月 10 日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1、本次交易利润预测补偿期间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2、交易对方承诺,
在利润预测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于 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每年实现的年
度净利润数(年度净利润指按照标的公司合并报
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年度净利润,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和
交易对方 /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Green Villa 目实施主体的,则需要扣除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
业绩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Holdings 净利润)不低于 8,500 万元、10,625 万元、13,281 2015 年 10 严格履行
及补偿安 4年
作承诺 LTD.和交易 万元和 16,602 万元。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对 月 10 日 承诺
排的承诺
对方实际控 交易对方作出的业绩承诺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制人任军 在利润预测补偿期间的每个年度,若标的公司实
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
数的,则交易对方需按如下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上
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如下:当期应补偿现金数
=(截至当期期末交易对方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数)÷(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数之和)×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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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价格(9 亿元)-已经补偿现金数按照上述
公式计算,如为负数的,按照零取值。
1、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
事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会投
资、收购、兼并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公司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2、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拟进行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相同的或相类似的业务,本公司将行
使否决权,以确保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
交易对方
避免同业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
Green Villa 2015 年 10 严格履行
竞争的承 争。3、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如有在上海 长期
Holdings 月 10 日 承诺
诺 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
LTD.
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所
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优先让与或介绍
给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的项目,本公司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在投资方向
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保证不与上海
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
同业竞争,以维护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1、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会投资、
收购、兼并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公司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2、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如本
交易对方实 避免同业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拟进行
2015 年 10 严格履行
际控制人任 竞争的承 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长期
月 10 日 承诺
军 诺 司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
权,以确保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3、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如有在上海新高峰生
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内相
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或
其他经济组织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上海新高峰
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海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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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进行建
设或拟投资的项目,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或
其他经济组织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
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相同或相似,保证不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上
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利益。
1、本公司保证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现任主要经
营管理人员任军、黄卫国、黄阳滨将向受让方作
出如下书面承诺,任军、黄卫国、黄阳滨在标的
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任职期间及该等人员
与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解除劳动关系
后 2 年内,不从事下列行为:(1)在与标的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或
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内任职、兼职,或提供咨询
性、顾问性服务;(2)将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
司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人导致标的公司或
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受损;(3)自办/投资任何与
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或为他人经
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与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 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Green Villa 竞业禁止 (4)参与损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的 2015 年 10 严格履行
长期
Holdings 的承诺 任何活动。且任军、黄卫国、黄阳滨保证违反上 月 10 日 承诺
LTD. 述承诺所获的收益归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
让方所有,该等人员并应向标的公司、上海新生
源或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2,000 万元,且违约金不
足弥补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损失的,
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还可向该等人员
主张赔偿。2、任军、黄卫国、黄阳滨因违反前
款约定的承诺事项所致的法律责任(如有)、违
约责任(如有)由本公司向受让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3、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与任
军、黄卫国、黄阳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 2 年内,
任军、黄卫国、黄阳滨需按照《股权转让协议》
承担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标的公司、上海新生
源或受让方应向任军、黄卫国、黄阳滨支付竞业
禁止补偿金,每月补偿金为前述人员与标的公
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解除劳动合同前 1 个月
的月税前工资的 30%。”
首次公开发行 浙江亚太集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避免同业 2008 年 02 长期 严格履行
或再融资时所 团有限公 除投资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亚太集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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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作承诺 司、陈尧根 竞争承诺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亚太药业及其 月 03 日 承诺
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形;亚太集团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亚太药业产品或者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包括投资、收购、兼并与亚太药业现有业务及相
关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如出现因亚太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
述承诺而导致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情况,亚太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承诺:
除投资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陈尧根先生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亚太药业及
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形;陈尧根先
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形式从
事与亚太药业产品或者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
活动,包括投资、收购、兼并与亚太药业现有业
务及相关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如出现因陈尧根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陈尧根先生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
由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权。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承诺:自浙江亚
浙江亚太集
发行时所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团有限公 2008 年 02 严格履行
作股份锁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间接持有的浙 长期
司、陈尧根、 月 03 日 承诺
定承诺 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
钟婉珍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江亚
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浙江亚太集团有
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
担任本公司的董事期间内,亚太集团及亚太房地
产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两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在辞去公
司董事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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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3、公司董
事钟婉珍女士承诺: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已间接持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的
股权,也不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权。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期间内,亚太集团及亚太房地产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该两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并且其在辞去公司董事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80.00% 至 110.00%
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681.81 至 6,628.78
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156.56
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期盈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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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初始投资成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
资产类别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本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金额 出金额 收益
其他 1,190,160.00 -2,900,532.60 4,505,514.60 0.00 0.00 0.00 5,695,674.60 原法人持股
合计 1,190,160.00 -2,900,532.60 4,505,514.60 0.00 0.00 0.00 5,695,674.60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陈尧根_____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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