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1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
发展所处阶段以及相关分配政策,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136.90 万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72,328,560.00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同时,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136.9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30,136.90 万股。本次转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60,273.80 万股。以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未来6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及相关分配政策,拟以2015年
12月31日总股本30,136.9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共计分配
现金股利72,328,5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同时,拟以2015年12月31
日总股本30,136.9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
30,136.90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60,273.80万股。以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近期分红规划及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
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9,645,400.88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7,945,685.9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6,794,568.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8,789,389.22元,减去2015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22,602,675.23元后,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329,037,546.27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
及相关分配政策,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0,136.9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2.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2,328,5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
同时,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0,136.9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30,136.90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60,273.80万股。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
为301,369,000.0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704,962,889.21元。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金额。公司现有股本规模较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
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使公司总股本与公司规模
和发展相匹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基于以上情况,经过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
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与公司业绩相互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同时,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
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的表决意向,其表示将在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于2016年1月8
日、11日增持公司股份1,754,000 股,并于2016年1月14日、15日再次增持公司股份
660,107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14,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详见2016年1月16
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截止本
公告日,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4,499,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3%。
恒顺集团承诺未来6个月无增减持计划。
(二)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
“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
本公司股份,2016年2月26日增持本公司股份175,000股, 2016年3月17日持本公司股份
共计313,000股,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为488,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后续将继
续实施股票增持计划,择机进行股票增持(详见2016年3月18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全体参与人放弃因参与“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持有的488,000股票
的表决权,“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放弃直接持有488,000股票的表决权。
本次董事、监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为: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至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7%,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0.28%,增持股票价格区间为16元/股至22元/股,期限为自首次增持日2016年2
月26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承诺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可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前后的6个月
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