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信质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电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
企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
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信质电机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30号文《关于核准信质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
销商海通证券于2012年3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40,00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元。截止2012年3月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人 民 币 533,44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9,509,728.68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493,930,271.32元。
截止2012年3月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2]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73,649,462.93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7,788,284.72元;于2012年3月8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6,873,011.52元;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994,416.44元;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23,961.09元;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569,789.16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123,446.87
元,其中利息收入11,899,509.34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
1
投资收益7,958,520.56元,手续费支出15,391.4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
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
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
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认)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连同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2012年7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年产2,500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原公司厂区变更为
博世长沙产业基地,实施方式由原新建厂房变更为征地新建厂房。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信质电机(长沙)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银行名称 账号/存单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81010158000000521 113,180,000.00 2,940,936.59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014129000060278 84,530,000.00 5,026.90 活期存款
台州中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01010400890397 304,725,200.00 20,527,364.52 活期存款
台州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057761 --- 5,754,357.14 定期存单
台州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13801040004547 --- 10,895,761.72 活期存款
浏阳市支行
合计 502,435,200.00 40,123,446.87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后期支付的发行费用 8,504,928.6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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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393.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56.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778.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364.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67%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定
是 11,318.00 6,540.00 --- 6,635.11 101.45% 2013.12.31 2,527.81 是 否
子、转子扩产项目(本部)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定
是 --- 4,778.00 3,386.59 3,793.92 79.40% 2016.06.30 --- --- 否
子、转子扩产项目(长沙)
电机定子、转子研发中
否 5,453.00 5,453.00 970.39 5,635.92 103.35% 2014.9.30 --- --- 否
心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771.00 19,771.00 4,356.98 19,064.95 2,527.81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15,000.00 --- 15,000.00 100%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 13,300.00 8,800.00 13,300.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8,300.00 8,800.00 28,300.00 100% --- ---
合计 19,771.00 48,071.00 13,156.98 47,364.95 2,527.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长沙)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2015 年长沙雨季偏长,影响进度,目前建设基本完工,机器开始陆续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到厂并进行调试,预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开始达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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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930,271.32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 296,220,271.32 元。
2012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12 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0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013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进展情况
2013 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式支付购买原材料货款;2015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 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8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式支付购买原材料货款。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原投资总额 11,318.00 万元募投项目“年产 2,500 万只电机定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转子扩产项目”其中部分金额 4,778.00 万元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实施地由浙江省台州市变更为湖南省
地点变更情况 长沙市,实施方式由原新建厂房变更为征地新建厂房。上述方案已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经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项目剩余资
金 6,540.00 万元不受本次变更影响,仍旧在公司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 4,778.83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华核
投入及置换情况 字[2012]420 号专项鉴证报告。2012 年 7 月 23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4,778.8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存储于专用账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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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
定子、转子扩产项目 6,540.00 --- 6,635.11 101.45% 2013.12.31 2,527.81 是 否
定子、转子扩产项目
(本部)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
定子、转子扩产项目 4,778.00 3,386.59 3,793.92 79.40% 2016.06.30 --- --- 否
定子、转子扩产项目
(长沙)
合计 11,318.00 3,386.59 10,429.03 92.15% 2,527.81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原投资总额 11,318.00 万元募投项目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其中部分金额 4,778.00 万元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实施地由浙江省台州市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实施方式由原新建厂房变更为征地新建厂房。
上述方案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经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项目剩余资金 6,540.00 万元不受本次
变更影响,仍旧在公司实施。
年产 2,500 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长沙)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2015 年长沙雨季偏长,影响进度,目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建设基本完工,机器开始陆续到厂并进行调试,预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开始达产。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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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信质电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信质电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和其他违规使用的情形。信质电机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信质电机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严 胜 幸 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