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
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
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经理办公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
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
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
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1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2 各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并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后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
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
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7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信质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1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信质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
案》、《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
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
季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对上海鑫永电机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6.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7月6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2年至今关联担保和资金支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至今其他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21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
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
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10.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
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
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年,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规范合理;公司重大决
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
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
监事会表示肯定,并希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今后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过程
中,进一步规范运作,防止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根据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相关要求,建立了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因此不存在内幕交易、
公司资产流失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情况的发生。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在2015年度,公司未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5.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安排使用,未发
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券的
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涉及募集资金
运用方面,均根据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募投资金使用程序规范运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6.对外担保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本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现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
响或损失的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了泄密风险,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