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表决 2 次,通讯
表决 5 次,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2 次。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白维 9 3 5 1 0 否
班均 9 1 7 1 0 否
刘斌 8 1 6 1 0 否
注:刘斌独立董事是经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的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1 月 23 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六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两项议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斌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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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7 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等二十二项议案,本
人对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4 年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对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年度报酬、关于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于全资子公司以不低于评估值处
置房产、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资产租赁关联交易、关于公司与西
材院进行资产租赁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6 月 19 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春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等七项议案,
本人对关于选举李春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关于选举赵文通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8 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等五项议案,
本人对关于聘任赵文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丁华南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17 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两项
议案,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23 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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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五项议案,
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贷款担保、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在 2015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人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
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本人主
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制定了年报审计工
作计划。
2、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3、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 2015 年工作总结及 2016 年工作计划,
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
解。
4、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
阅,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审阅董事会
会议资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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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
面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
设性的意见。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
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
利益。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
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
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
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
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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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
谢。
独立董事: 白 维
班 均
刘 斌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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