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家纺: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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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家纺 公告编号:2016-020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

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根据公司与国信证

券签署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的

约定,国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由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国信证券需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

导义务。

公司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中信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

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监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

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

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完毕,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更换为中信证券,国信证券未完成

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国信

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宋琛和宋怡然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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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宋琛和宋怡然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

附件

宋琛,女,管理学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副总裁,

保荐代表人,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郑煤机、天顺风能、冠城大通、国投中鲁、永

辉超市、谊安医疗、博洛尼、千叶珠宝等 IPO、再融资及改制重组项目。

宋怡然,女,美国罗彻斯特大学金融学硕士,2010 年加入中信证券,现任中

信证券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具有 ACCA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会计师资质。曾参与完成的项目主要有:上海汽车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

中信重工 IPO 项目、一拖股份 A 股 IPO 项目、佳电股份(原阿继电器)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国机汽车 2013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项目、洛阳钼业 2014 年可转债项目、三一重工 2015 年可转债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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