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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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工作细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本次《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进行了仔细审
查,我们认为本次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
股子公司)201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
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贝政新、杨海坤 、徐凤英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