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6年度向关联方深圳市酷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奇投资”)、
上海酷武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酷武”)和深圳市神州通物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物流”)及其子公司、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神州通投资”)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深圳市神州通油茶营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油茶营销”)、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
星”)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分别销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预计总金额不
超过3,100.00万元,其中与酷奇投资之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与上海酷
武、神州通物流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50万元;与神州通投
资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与油茶营销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与全球星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公司201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
为0万元、839.44万元、0万元、167.32万元、0万元。
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定期)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绍武、
黄文辉、喻子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比例
类别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万元)
(%)
采购商品 酷奇投资 20.00 - -
销售商品 酷奇投资 10.00 - -
上海酷武、神州通
销售商品 100.00 - -
物流及其子公司
上海酷武、神州通
接受劳务 2,450.00 839.44 10.83
物流及其子公司
神州通投资及其
销售商品 15.00 - -
下属其他子公司
采购商品、 神 州 通 投 资 及 其
25.00 - -
接受劳务 下属其他子公司
采购商品 油茶营销 300.00 167.32 7.22
销售商品 油茶营销 100.00 - -
全球星及其下属
采购商品 80.00 - -
其他子公司
3、2016年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销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
务的金额为146.7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酷奇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湾区7栋117
法定代表人:杨兴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日用品、数码电子、家居电
器、化妆品、一类医疗器械、工艺礼品、文体用品、手机配件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
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神州通投资持有酷奇投资85%的股权,同为酷奇投资和公司的控股股
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酷奇投资总资产为人民币10,90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973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8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神州通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湾工业区6栋之2,106
法定代表人:郭靖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流信息咨询;从事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
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兴办实业、国内贸易
关联关系:神州通投资持有神州通物流90%的股权,神州通投资同为神州通物流
和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神州通物流总资产为人民币5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384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0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酷武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03-105号906室
法定代表人:陶新运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软件及系统开发、应用和维护、数据采集、加
工和数据中心管理;供应链管理及整体方案设计服务;公共关系管理及营销管理;
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外语翻译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化妆品、厨房用品、日
用百货、电子产品、小家电、纺织品、文具用品的批发、零售;商品的仓储、包装、
配货和理货;商业信函的制作和封装(印刷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票
务代理服务;货运代理;普通货运。
关联关系:神州通投资持有上海酷武60%的股权,同为上海酷武和公司的控股股
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酷武总资产为人民币4,61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587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8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4、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 20E
法定代表人:黄绍武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经济信息
与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与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关联关系:神州通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6%的股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通投资总资产为人民币 535,968 万元,净资产为
人民币 217,782 万元;2015 年度,神州通投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 36,917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深圳市神州通油茶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湾工业区 7 栋 202
法定代表人:周韶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日用百货、数码电子产品、家用电
器、日用家居、清洁设备、母婴日用品、通信器材、办公设备与耗材、化妆品、一
类医疗器械、工艺礼品、文体用品、手机配件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
口业务;预包装食品,批发(非实物方式)(凭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油茶营销是江西神州通油茶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全
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西神州通油茶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及公司
19.35%的股份。同时,神州通投资的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夏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全球
星66.50%股权。油茶营销与本公司受最终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油茶营销总资产为人民币 10,94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
币 454 万元;2015 年度,油茶营销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5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9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湾工业区 7 栋 210
法定代表人:黄绍武
注册资本:16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经济信息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
银行、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
关联关系:全球星是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9.35%的股份。同时,神州通投资的
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夏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全球星66.50%股权。全球星与本公司受最
终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球星总资产为人民币268,9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4,633万元;2015年度,全球星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59万
元。(数据未经审计)
7、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定价遵循公允原则,体现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协议金额:2016年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管理层预计的全年交易金额。
2、协议有效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由协议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双方确认执行。交易价款根据
具体交易订单实际数量计算和结算。
4、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数量原则:产品质量原则按现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可
以允许产品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非产品质量问题原则上不允许退换货。产品数量经
协议双方协商后,由采购方提供购买数量,再由供货方予以确认。
5、违约责任:协议双方需按约定进行购销活动。未按约定进行供货或支付货款
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损失。
6、协议纠纷解决方式:协议双方若就协议的履行、解释等发生纠纷,应友好协
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事项: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效期内交易金额累计超过公
司管理层预计的全年交易金额,协议双方应就超过部分另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酷奇投资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酷奇投资能够充分保证提
供合格优质的产品给公司,二者在地理位置上的靠近也可降低相互之间的运输成本。
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产品采购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
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
2、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酷武、神州通物流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
接受劳务行为,同时神州通物流在手机及通讯产品的物流服务的专业性,对于公司
的经营是必要的。
3、公司与关联方神州通投资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
往来,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销售与供应渠道以及物流服务,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
的开展。
4、公司与关联方油茶营销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购销行为,此项关联交易
在公司同类产品采购及销售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
方面的影响较小。
5、公司与关联方全球星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购销行
为,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产品采购及销售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
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
6、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
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关联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
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定期)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