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
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前期会计差
错进行了更正,并据此追溯调整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财务项目数据,现将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1、公司因当年末对年度年终奖的金额并不明确,当年末对年终奖按预计数
进行预提,下一年初根据各项结算数字最终计算得年终奖进行发放,预计数与实
际发放数存在差异,为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经公司批准决定把当年年终奖金
计入当年度的成本费用,并按追溯法对此事项作为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对于 201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调增了管理费用 1,636,527.32 元,并对于
201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利润表其他相关联科目按此进行了相应的调
整。
2、因公司在 2014 年末以联营公司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利润表为依据计算投资收益入账,后 2015 年又提供了经审计的 2014 年度利润表。
净利润数据存在差异,按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对于 2014 年度利润表投资收益从 10,704,657.63 调减 1,334,903.63,更正
为 9,369,754.00,并对于 201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利润表其他相关联
科目按此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对本次追溯调整后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 2014 年度的合并利润
表,资产减值损失从 77,054,232.73 调整 5,414,096.27 更正为 82,468,329.00。
并对于 201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利润表其他相关联科目按此进行
了相应的调整。
4、根据本次追溯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重新测算企业所得税:
对于 201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调增所得税费用 8,182.63 元;并对于 201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利润表其他相关联科目按此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贵公司对上述事项追溯重述了 2014 年度的
财务报表,追溯重述对贵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产生的影响如下:
1、对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重述调整报表项目
重述前 重述额 重述后
其他应收款 265,016,319.02 -1,554,700.96 263,461,618.06
存货 1,187,324,686.03 -3,961,362.01 1,183,363,324.02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9,614.68 -1,334,903.63 98,674,711.05
商誉 334,823,454.60 -5,135,835.11 329,687,619.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411,603.08 -8,182.63 28,403,420.45
应交税费 131,789,625.96 -3,601,274.49 128,188,351.47
盈余公积 67,911,714.40 -242,860.28 67,668,854.12
未分配利润 546,148,712.79 -8,150,849.57 537,997,863.22
2、对 2014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14 年度
重述调整报表项目
重述前 重述额 重述后
管理费用 211,848,241.61 1,636,527.32 213,484,768.93
资产减值损失 77,054,232.73 5,414,096.27 82,468,329.00
投资收益( 10,704,657.63 -1,334,903.63 9,369,754.00
所得税费用 27,182,732.67 8,182.63 27,190,915.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83,684,978.79 -8,393,709.85 175,291,268.94
利润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
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程序,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
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公司将结合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强
化财务人员培训和学习,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一致
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认为: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更正后的财务指标出具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
我们一致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监事会将在
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权益。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披露要求对该
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和公告,符合规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与我们进行了
沟通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内
容和方式,并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基础工作管理,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
作,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 、《 关 于 银 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专 项 说 明 》( 瑞 华 专 函 字
[2016]33080002 号)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