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44010006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告 3
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4010006 号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德公
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爱施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
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爱施德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施德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晓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晓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5 号)核准,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
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
股、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共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5.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0,000,000.00 元(大写:贰拾贰亿伍仟万元整),
扣除剩余承销费(含保荐费)及上市辅导费人民币 98,750,000.00 元(承销费和
保荐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1,750,000.00 元,发行前公司已预付 3,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1,25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0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中心区支行 44201566400059008888 账户内。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
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42,167.69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2,707,832.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125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12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
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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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要求,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涉及媒体和路演推介等费用 9,319,067.69 元
应计入当期损益。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2,250,000,000.00 元,各项发行
费用 107,973,100.00 元(承销和保荐费用 101,750,000.00 元、律师费、审计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6,223,1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142,026,900.00 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资金情况
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期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811,160,670.49 元。
2、截至期初,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币 1,287,223,984.80
元。
3、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
人民币 26,697,708.09 元。
4、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 70,339,952.80 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 2015 年 度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141,716.65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人民币 817,302,387.14 元。
2、2015 年度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币 1,287,223,984.80 元。
3、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
1,529,523.54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之净额为人民币 28,227,231.63 元。
4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开募 集 资 金专 用 账 户实 际 余 额为
65,727,759.6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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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深圳文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
侨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简称“酷动数码”)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且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
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
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
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开户单位 期末余额 其中:定期存款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102,033.82 --- 活期
公司深圳市分行
兴业银行深圳文锦支行 本公司 1,823,069.76 ---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448,881.09 --- 活期
深圳景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16,133,723.82 11,096,062.30 活期、定期存款
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8,722,340.33 15,943,994.01 活期、定期存款
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25,463.83 --- 活期
深圳华侨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酷动数
28,472,247.04 25,000,000.00 活期、定期存款
深圳景田支行 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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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开户单位 期末余额 其中:定期存款 存储方式
合计 65,727,759.69 52,040,056.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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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爱施德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202.69 614.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452.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营运资金---增值分销渠
否 2010 年 10 月 否
道扩建项目 41,021.15 41,021.15 - 41,021.15 100
2、补充营运资金---关键客户综
否 2010 年 8 月 否
合服务提升项目 26,212.44 26,212.44 - 26,212.44 100
3、数码电子产品零售终端扩建 否 1.5 年内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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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12,868.61 12,868.61 614.17 10,491.50 82
4、产品运营平台扩建项目 否 2013 年 12 月 否
1,537.30 1,537.30 - 510.00 33
5、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扩建
否 分 1.5 年实施 否
项目 5,000.00 5,000.00 - 3,495.14 7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_
86,639.50 86,639.50 614.17 81,730.24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营运资金 否
127,563.19 128,722.40 - 128,722.40 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_
127,563.19 128,722.40 - 128,722.40
合计 —— _
214,202.69 215,361.90 614.17 210,452.64
1. 数码电子产品零售终端扩建项目:本项目原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设数码电子产品专卖店,同时增加
IT 软硬件投资,以支持深圳酷动管理门店数量的增加。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公
司不断优化门店的同时注意控制专卖店的新建成本,扩建项目资金结余所致;2. 产品运营平台扩建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本项目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出于成本控制考虑,部分投入与公司日常
运营共用,造成项目资金结余;3. 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扩建项目:本项目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
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优化供应商及项目开发方案,节约开支,造成项目资金结余。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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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1,275,631,900.00 元,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后净总额 1,288,693,557.39 元,根据公司 2009
年 8 月 18 日股东大会决议和《招股说明书》,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业务资金需求。201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
案》,同意利用部分超募资金 701,987,900.00 元补充募投项目之一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资金缺口,201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年度已使用 698,359,960.00 元。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
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利用超募资金 590,333,597.39 元补充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之增值分销渠道扩建项目的资金缺口,2011 年度已使用 588,864,024.8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募资金累计 1,287,223,984.80 元,超募资金余额为 1,469,572.59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77,862,150.2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