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6-024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04 月 11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16 年 04 月 18 日在公司二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方绍彬先生主持,会议对下述事项进行讨论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 2016 年 0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
刊登于 2016 年 04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3,364.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7.33%;实
现利润总额 36,914.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2.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32,703.6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0.5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327,036,862.84 元,根据有关规定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7,351,569.5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 394,566,286.92 元。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5%提取任意盈
余公积金 13,675,784.75 元,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5,939,8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7,593,989.0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独立董事就本次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
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
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需要,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
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
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
应的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详见 2016 年 0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原股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天健审〔2016〕7-291
号),2015 年度,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一光电”)经审计后实
现的净利润为 61,174,855.69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8,519,648.55
元,2015 年增资款资金成本为 3,951,123.29 元,扣除增资资金成本后余额为
54,568,525.26 元,博一光电原自然人股东蒋蕴珍、吴培春、成小定、陈森、黄炜、
张志辉、韩军、乔伟雄、施齐所作的 2015 年业绩承诺及实际实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的净利润 实际实现数 完成率
61,710,000.00 54,568,525.26 88.43%
博一光电基于资产重组的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关于深圳甲艾马
达有限公司拟、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5 年度利润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利润承诺补偿方案并签订<利润承诺
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无锡博一股东蒋蕴珍、吴培春、
成小定、陈森、黄炜、张志辉、韩军、乔伟雄、施齐(以下简称“补偿责任人”)所
持博一光电 100%的股权,补偿责任人与公司签订《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之协议书》、《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利
润承诺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等协议文件。基于从公司股东的中长期利益角
度考虑,为博一光电与公司的各项业务深度整合提供必要的空间及时间支持,公司
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利润承诺补偿方案,根据博一光电原实际控制人吴培春及配偶
蒋蕴珍提案,拟将原利润补偿方案中“补偿金额的确定”做相应更改,并与补偿责
任人签署《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主要变更内容为:对博一光电
的利润承诺补偿由逐年补偿修改为“三年累积计算补偿额,且在利润补偿期最后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实施补偿”,具体如下:
原利润补偿方案中“补偿金额的确定” 修改后利润补偿方案中“补偿金额的确定”
各方一致同意,若博一光电在利润补偿 各方一致同意,若博一光电在利润补偿期满
期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后,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扣除增资款资金成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三年累计数扣除增资款资金成
本后的余额小于补偿责任人承诺的博一光电 本后的余额小于补偿责任人承诺的博一光电三年
同期净利润数的,则金龙机电应在该年度的 累计净利润数的,则金龙机电应在补偿期最后一
专项审核意见披露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方 个年度(即 2016 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披露之日
式通知补偿责任人关于博一光电在该年度实 起五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责任人关于博一
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的事实,并要 光电在补偿期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求补偿责任人向金龙机电进行利润补偿,当 事实,并要求补偿责任人向金龙机电进行利润补
年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偿,累计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博一 累计应补偿金额=(博一光电累计承诺净利
光电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博一 润数-博一光电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增资款累计资
光电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增资 金成本)÷博一光电利润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数总
款累计资金成本)÷博一光电利润补偿期间 和×金龙机电本次购买博一光电 100%股权的交易
承诺净利润数总和×金龙机电本次购买博一 总价格-已补偿金额。
光电 100%股权的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 前述净利润数均以博一光电扣除非经常性损
前述净利润数均以博一光电扣除非经常 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利润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年产 3,000 万只
SMT、5,000 万只扁平微特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 1.2 亿只 SMT 实芯微特电
机项目”、年产 3600 万只 500-1300 万像素摄像头用 VCM 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扩
建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和“月产 600 万片电容式触摸屏盖板玻璃(天津)项目”结
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180.96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
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投项目结余,符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请见 2016 年 04 月 19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0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