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
案《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对该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意时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监事:吕桂芹
陈怀奎
郑永利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