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2016 年 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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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
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郭康贤先生、吴震先生、张平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年度述
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仅作为股
东大会的议程,不作为议案审议。
2、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16 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16 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5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
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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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邓寿铁、刘冬丽
2、联系电话:020-8673 3958
3、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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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19
2、投票简称:鸿利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鸿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全部议案 100.00元
议案1 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元
议案2 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元
议案3 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元
议案4 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元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
议案5 5.00元
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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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议案6 6.00元
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 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00元
议案8 审议《关于 2016 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元
议案9 审议《关于 2016 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元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
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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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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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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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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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6
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 审议《关于 2016 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 2016 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
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
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8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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