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独立董事2015年年度述职报告(张平)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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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年度述职报告

——张平

本人作为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15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

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六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通过现场参

加董事会九次,列席股东大会六次。董事会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董事会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出席

张平 9 9 0 0 否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出席

张平 6 6 0 0 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5年4月2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201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

保、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以上议案。

(二)2015年8月4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与廖建文、游国娥签署《关

于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三)2015年8月24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5年

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及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以上议案。

(四)2015年9月1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

案。

(五)2015年10月1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除权除息事宜调整相关事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六)2015年12月4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2015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三会

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献计献策。同时,多次利

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充分沟通交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公司 2015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结合

行业现状特别是LED照明的发展现状,与公司2015年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听

取年审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给予充分关注和监督。当公司董

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时,本人均提前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并

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法规中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15年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公司相

关日常工作。

(一)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2015年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4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及2015年工作计划、定期报告相关会议、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审计沟通会议等事宜。

(二)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专业职责。

七、其他相关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已连任两届公司独立董事,于2016

年2月份任期届满,本人现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义务。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

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公司再创佳绩!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平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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