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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6-032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
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 A301 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7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总
数为11954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52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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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53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
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52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2015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
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52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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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52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52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52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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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52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强凯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对以下各分
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7.1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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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2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4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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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5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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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10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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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11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12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13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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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强凯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关联方,对以下各分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强凯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关联方,对以下各分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8,671,40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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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新疆科新重装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526,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邹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
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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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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