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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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担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一次,通讯

会议两次。本人没有对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15 年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共计十三项议案。本人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核查,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选

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因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延期复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或现场参会方式亲自参加了本人到任后公司

董事会的三次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对外投资情况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历次

会议。

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重大投资活动和经营情况,日常积

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合同进展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同时本人日常注重关

注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通过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与公司

管理层就公司治理方面进行沟通交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

五、其他事项

1、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15 年度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陈议

电子邮箱:lsnjchina@sina.com

2016 年里,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保持和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断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陈议

2016 年 4 月 18 日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沈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5年10月26日起担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本人在审议2015年度本人到任后公司召

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议案时,认真核查相关事项并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综合各方意见后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一次,通讯会议

两次,本人没有对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历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在审议会议各项议案时,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

并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帮助。2015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选举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因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延期复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或现场参

会方式亲自参加了本人到任后的历次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和办公,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

情况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等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了报告期内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在公司2015年年报编制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

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提

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沟通、审阅材料以及与公司管

理层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内部管理、

关联交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1、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3、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15年度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沈蓉

电子邮箱:sr_shen@zhonghuacpa.com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和

能力,积极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年里,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业务经营发

展献计献策,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独立董事:沈蓉

2016年4月18日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俞汉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担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会议各项议案,

认真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一次,通讯

会议两次,本人没有对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选

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因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延期复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或现场

参会方式亲自参加了本人到任后的历次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

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和办公,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情

况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本人根

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意见和建议。作为提名委员会的成员,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提名委员会的相关会议。

在公司 2015 年年报编制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生

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

督,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

2、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2015 年度,本人与公司保持沟通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市场经营状况、资

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积极为公司的经营发

展出谋划策。

五、其他事项

1、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15 年度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俞汉青

电子信箱:hqyu@ustc.edu.cn

2016 年里,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对有关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学习,积极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

建议和意见,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俞汉青

2016 年 4 月 18 日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铭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2015 年 10 月 26 日因任期满离任)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会议各项议案,认真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八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一次,通讯

会议七次,本人没有对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或现场

参会方式亲自参加了本人任内的历次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

票。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和办公,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情

况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本人根

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

督,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

2、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2015 年度,本人与公司保持沟通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市场经营状况、资

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积极为公司的经营发

展出谋划策。

五、其他事项

1、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15 年度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吴铭方

电子信箱:wu_mingfang@163.com

独立董事:吴铭方

2016 年 4 月 18 日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徐胜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

(2015年10月26日因任期满离任)本人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在本人任内,本人在审议2015年度公司召开的历次

董事会会议议案时,认真核查相关事项并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综合各方

意见后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八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一次,通讯会议

七次,本人没有对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历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在审议会议各项议案时,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

并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帮助。2015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调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5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或现场参

会方式亲自参加了本人任内的历次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和办公,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

情况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等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了报告期内的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沟通、审阅材料以及与公司管

理层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内部管理、

关联交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1、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3、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15年度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徐胜锐

电子邮箱:tedxu@sina.com

独立董事:徐胜锐

2016年4月18日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倪受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

度(2015 年 10 月 26 日因任期满离任)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八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没有对公司 2015 年度董事

会会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15 年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共计三十八项议案。本人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核查,并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或现场参会方式亲自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八次

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对外投资情况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在本人任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重大投资活动和经营情况,日常积

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合同进展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同时本人日常注重关

注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通过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与公司

管理层就公司治理方面进行沟通交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

五、其他事项

1、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15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15 年度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倪受彬

电子邮箱:nishoubin@126.com

独立董事:倪受彬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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