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6-01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议案》
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以解锁,第
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为 59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0 万股,占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5%,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3%。
公司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对此发表了意见、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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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
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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