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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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美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至 2015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

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至 2015 年 4 月 15 日对曲美家居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刘连杰、李彦芝、丁旭。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曲美家居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曲美

家居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

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

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

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询了曲美家居 2015 年以来到目前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同时,项目组取得了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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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文件、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文件、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

文件,并进行详细核查及相应访谈。

核查意见:

曲美家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

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

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

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

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

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成员取得了公司 2015 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

内幕知情人登记名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

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

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曲美家居 2015 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

构设置和运行文件、银行账户,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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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曲美家居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

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

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

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和审计会计师进行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

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曲美家居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其它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

它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对 2015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抽查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

银行凭证,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和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凭证,并对关联交易发生的

背景向财务有关人员进行了解。

核查意见:

曲美家居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

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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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曲美家居对外披露的公开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财务

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项目组核查,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凭证,访谈了公司财务部门工

作人员,了解了公司截至目前的对外投资和委托理财情况,并取得了相关内部审

议文件资料。

核查意见:

公司除内部业务性投资,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外,无其它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公司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了公司 2015 年截至目前经营情况,查看了

公司年报、中报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曲美家居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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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

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曲美家居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曲美家居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

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曲美家居 2015 年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其它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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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连杰 李彦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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