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来源:深交所 2016-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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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 2013 年 12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

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201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

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职务消费行

为,并积极配合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若公司决定将本人所适用的薪酬考核方法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6、若公司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且规定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

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

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

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承诺。

全体董事

关锡友 刘鹤群 王莉 车欣嘉 赵彪 王淑力 林木西 钟田丽 李卓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双山 赵立志 董凌云 贾玉 刘晓春 张广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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