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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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列控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报告期内(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未发生对外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16 年度业

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

目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思维列控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 201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

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互惠

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

受权利、履行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 2016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

常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调查了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会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6]第 2877 号),及询

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15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思维列控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王卫平和成世毅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

王卫平和成世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提名王卫平先生和成

世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思维列控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孙景斌

董 超

陈国尧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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