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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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6-027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2011年5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8万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1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43,247,141.6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272,858.31元,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25,227.2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1

年5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3-0019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 25,227.29 万元。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原甲酸三甲酯/三乙酯扩建工程的实际需要,经

201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 2,508 万元,该项目

合计总投资额为 12,108 万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22,719.29 万元,暂时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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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满足公司对经营性流

动资金的需求,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人民币 22,719.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主营业务的不断扩大,及公司外延式并购与上下游产业

链整合的需要,公司拟参与设立专项并购基金专注于收购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系一家美国 NASDAQ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代码:“SVA”),同时拟参与设

立产业并购基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相关产业的并购与整合。上述事项大大增

加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作为生物医药和医药中间体双主业运营的技术型创

新医药公司,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完善

的产品研发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品推广力度,这些举措都需要充足的流动资

金作为保障。

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目前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仍然较高,且难以获得大

量长期贷款;同时,由于短期借款需要在一年内偿还,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将持续面临短期内偿还的压力。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合理

的,也是必要的。

五、公司相关说明与承诺

(一)本次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

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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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的审议和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超募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问题,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全体监事同意《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超募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满

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保障。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由于《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决策权限,因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

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高管、中

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1.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

全体监事同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再行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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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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