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6-016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 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4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 2016 年 4 月 14 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虞义华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孙景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董事权利。会议由董
事长林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
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 69,006,249.26 元,包括对
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49,724,191.49 元、以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为确定依据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19,282,057.77 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
1
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其
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3,639,420.52 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2,998,962.30 元,2015 年度内未实施股利分配,
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640,458.2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年初余额 2,228,183,835.58
元,2015 年 9 月无偿划转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给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减少资本公积 271,480,840.55 元,年末余
额为 1,956,702,995.03 元。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规定,同意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640,458.22 元,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保
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
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关联交易。
董事会同意 2015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
联交易发生额。具体表决情况为关联董事林绍华先生、胡运生先生、李松先生、周宏国
先生、兰祖良先生回避本项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2016 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
董事会同意 2016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 80,800 万元,同意公司与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关
联董事林绍华先生、胡运生先生、李松先生、周宏国先生、兰祖良先生回避本项表决。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2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根据公司 2015 年实际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结合 2016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
董事会同意 2016 年度公司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 2016 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 330,000 万元,基本维持上年末存量水
平。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
业务。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
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2016 年
流动资金借款 7,000 万元,继续提供一年期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保证。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
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向相关银行借款(授信额
度)提供一年期最高限额分别为 148,000 万元、34,000 万元和 12,000 万元,共计 194,000
万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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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 5-10 年期项目借款共计 35,000 万元,并由公司为该项目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
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通过的
有关议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21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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