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四方继保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设总裁(即《公司法》表述的“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
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
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条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总监、董 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裁、总监,并决定其报酬事 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并决定其报
项和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即《公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即《公
司法》表述的“经理”)1 名,由董事 司法》表述的“经理”)1 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 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
总监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 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
司总裁、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为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十)提请公司董事会 行使下列职权:(十)提请公司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监;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裁、总监由总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裁、财务总监由
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其职权皆 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其职
由总裁工作细则规定。 权皆由《总裁工作细则》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