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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规范运作。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议案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整改报告》。
(2)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4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募投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议案》、《顾地科
技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顾地科技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等11项议案。
(3)201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1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5年度,为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
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经营活动监督
2015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8次公司董事会、出席了4次公司股东大会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
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
建议。
(二)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监事会首先督促公司进一步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其次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
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再者就是实施财务检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
活动状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有
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管理人员监督
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
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
的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
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
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
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2015年度财务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亦认为,公司未来仍需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确认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专项
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执行,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规、合法,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在对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详细、全
面的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
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少量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交易定价随行就
市,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 各个
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但在公司信息对外披露的合规性
方面有进一步进行整改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
述自评报告无异议。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2015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
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
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思路
2016年,经过对公司决策层、经营层的调整,公司核心凝聚力有了明显的提
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得到加强,但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同时也面临更大的挑
战,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也逐步提高。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 继续加强对公司內部控制、财务管理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内控措施
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督促公司董事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增强自律意识、
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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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