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3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
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根据审核期间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及封卷要求,本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
充和完善。现将重组报告书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
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因本次重组已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6号),重组报告书已在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等
处增加上述批准及核准的说明;并删除了与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审核相关
的风险提示;
2、因将本次重组的审计基准日由2015年7月31日调整至2015年12月31日,已
将重组报告书中涉及到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佳英化工、佳凯化工以及备考财务报
表等相关财务数据的部分全部予以更新,主要章节包括“重大事项提示”、“重
大风险事项提示”、“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
本情况”、“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第十
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等;
3、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六、本次交易的奖励对价”及重组报
告书相关部分补充披露了设置本次业绩奖励安排的原因、相关系数、触发条件以
及业绩奖励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
励有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4、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事项提示”“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二)部分建(构)筑物存在产权瑕疵的风险”及重组报告书相关部分中补
充披露了相关土地、房产办理产权证书的进展情况;
5、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一、佳英化工的基本
情况”/“(六)佳英化工的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
有负债情况”中补充披露了银行抵押担保对应的主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责任
到期日及解除的具体方式及对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和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6、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一、佳英化工的基本
情况”/“(十四)技术使用许可情况”中补充披露了许可方、许可范围、许可
期限及该等技术许可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7、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五)收益法评估方法”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佳英化工2015年度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实现情况、2016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和盈利预测的合理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上述补充与修改,投资者在阅读
和使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
露的重组报告书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