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从事专业会计工作
的独立董事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程序要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就 2015 年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财务报告工作
(一)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与财务
部、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了讨论,并最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计划;
(二)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
交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
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有关审计
法规、准则执业,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时就
公司下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费用进行审议表决。
二、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授权公司内审部作为公司内控自我评价部门,负责实
施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公司财务相关内
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同时,公司还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相
关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审计委员会成员:
邵瑞庆 郭超 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