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1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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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证券代码:300150 公告编号:2016-021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4 月 15 日 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

00 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上地科技综合楼B座九层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牛俊杰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1

244,716,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5.31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名,代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1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3 名,代

表股份数 10,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士出席

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祁兵、王再文、潘帅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3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牛俊杰、刘宏、尉剑刚、朱江滨、邱仕育、薛军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会议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潘帅、王再文、祁兵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7.1.1候选人:牛俊杰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7.1.2候选人:刘宏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7.1.3候选人:尉剑刚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7.1.4候选人:朱江滨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7.1.5候选人:邱仕育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7.1.6候选人:薛军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1.1候选人:牛俊杰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7.1.2候选人:刘宏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7.1.3候选人:尉剑刚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7.1.4候选人:朱江滨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7.1.5候选人:邱仕育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7.1.6候选人:薛军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7.2.1候选人:潘帅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4

7.2.2候选人:王再文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7.2.3候选人:祁兵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2.1候选人:潘帅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7.2.2候选人:王再文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7.2.3候选人:祁兵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5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燕玮女士、孟凡刚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谭旭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2.1.1候选人:燕玮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12.1.2候选人:孟凡刚 同意股份数: 244,708,259.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2.1候选人:燕玮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12.2.2候选人:孟凡刚 同意股份数: 15,030,704.00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71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4,706,259.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6

7,000.00 股;反对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35,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3,5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王祎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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