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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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 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 10:00 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闽江口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4 月 8 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2474)

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0153)因公务出差,未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上海兴雪康投资合伙企业重新签订<回购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与上海兴雪康投资合伙企业签订的原《回购协议》及与上海兴

雪康投资合伙企业重新签订的《回购协议》,同意公司自上海兴雪康收购完成之

日起30个月内以市场公允价值对上海兴雪康所持Opcon Compressor Technology

AB 100%股权进行回购以达到间接持有Svenska Rotor Maskiner AB100%股权、

Opcon Energy System AB100%股权、福建欧普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48.9796%股权

的目的。同时,自上海兴雪康收购完成至公司完成回购期间,Opcon Compressor

Technology AB及其子公司作为上海兴雪康之资产,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亦应由上

海兴雪康享有和承担。

鉴于公司持有上海兴雪康投资合伙企业11.5%的股份,持有其普通合伙人福

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9%的股份,同时委任公司高管在福建省兴

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一职,因此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进

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和《关于与上海兴雪康投资合伙企业重新签订<回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新产品技术研究项目立项计划》。

同意对丙烷环保制冷剂型片冰制冰机的开发、丙烷半封闭螺杆防爆压缩机的

开发、SPT 系列 CO2 跨临界半封闭活塞压缩机的开发、SRH 系列 CO2 高压螺杆压缩

机的开发、高温热泵压缩机组的开发、磁悬浮高速离心压缩机的开发等六个公司

新研发项目进行立项。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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