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收到董事张英健先生、董事李国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张
英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国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张英健
先生、李国强先生辞去职务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英健先生、李国强先生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英健先生、李国强先生在任职期
间所做工作深表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任职资
格审查,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刘清勇先生、艾立松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同时提请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附: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刘清勇,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10 月,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
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分厂厂长;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党
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清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艾立松,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3 月,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
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哈尔滨南马路营业部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投资改革
部副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规划发展部部长。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证券法
务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局副主任;哈尔滨电气股份公司公司秘书。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
团公司任职,艾立松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