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第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清勇先

生、艾立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且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

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人员。

二、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

形。

三、同意提名刘清勇先生、艾立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审阅刘清勇先生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情况,聘任程序合法,同意聘任刘清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职务。

独立董事:

孙传尧 贾绍华 胡凤滨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佳电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