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赠与资金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的要求,将公司 2015 年度股改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股改赠予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约定,2013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收到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的 2 亿元赠与资金,随后存入公司指定的存管银
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股改赠予资金变动情况
2014 年 3 月 6 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司赠与资金存管专户资金 2,400
万元,2014 年 5 月 8 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据
(2014)南中执字第 26-2 号执行裁定书、(2014)嘉执字第 317 号执行裁定书对
公司赠与资金专户划扣了 22,765,106 元、1,230,000 元,合计 23,995,106 元,基
于以上原因,公司赠与资金专户金额为 17,600 万元。
三、股改赠予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赠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4 年年 1 月 3 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制订了《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据此,公司对赠
与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对专户资金使用 4 笔,
合计使用 17,600 万元,分别为:
1、2014 年 7 月 21 日专户账户支出 2,000 万用于对华塑控股补充流动资金;
2、2014 年 7 月 21 日专户账户支出 3,800 万用于对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
公司增资;
3、2014 年 7 月 21 日专户账户支出 3,800 万用于对子公司麦田园林提供项目
资金;
3、2014 年 8 月 5 日专户账户支出 8,000 万用于对子公司深圳市康德润投资
有限公司增资。
以上资金使用,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议。
四、股改赠予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15 年年末,公司股改赠予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