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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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7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发出并经补充通知,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

裁王仁果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报告。

四、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6 年预算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07,972.7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3,842,445.88 元,减

去本年度因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 57,726,076.39 元和母公司

按可计提基数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2,101,665.88 元后,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36,606,730.86 元。

公司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谋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2013-2014 年已连续两年进行现金分红及送股,两年累计分配现金红利

30,787,241.04 元、送红股 46,180,861 股(计 46,180,861 元),2013-2014 年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占 2013-2015 三年实现的平均净利润的 117.29%。鉴于公司 2015 年亏损的

客观事实,且公司正处于第三次创业发展新阶段,需要资金投入产业运营与扩张,

“华神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部分工程正在办理竣工决算尚需支付大量工程尾款,

为加快公司发展步伐,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资金有效供给,确保投资者的

长远利益及长期回报,公司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余额留存至下一年度。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王虹女士所作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敬业,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

立、公正、客观地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鉴于此,提请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按 45 万元/年执行;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含分、子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 20 万元/年执行。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刘金莉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报告。

八、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

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关于为子公司在交

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

详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29)。

十、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所作的《关于将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

案》,现将上述 6 个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

十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所作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

详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6—030)。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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