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1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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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0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

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50 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0 号公司 7 楼 703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

人 ) 共 计 3 人 , 代表 股 份 数量 150,049,717 股 , 占 公 司 有表 决 权 总股 份

(244,930,246 股)的 61.2622%(保留四位小数)。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0,049,71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61.2622%(保留四位小数);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代

表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参加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和现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进先生主持。公司现有董

事 7 人,出席本次会议 5 人,董事金薇女士、独立董事王全胜先生因个人原因请

1

假未能出席;公司现有监事 3 人,出席本次会议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

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一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2015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

理”。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2015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孙伯荣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量共计 115,368,601 股,进行回避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

决结果如下:

3

同意 34,681,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4,930,2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98,604.92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4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由 60,000 元(税前)/年调整为 80,000 元(税

后)/年,并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5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许平文律师、陈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6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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