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0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
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50 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0 号公司 7 楼 703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
人 ) 共 计 3 人 , 代表 股 份 数量 150,049,717 股 , 占 公 司 有表 决 权 总股 份
(244,930,246 股)的 61.2622%(保留四位小数)。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0,049,71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61.2622%(保留四位小数);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代
表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参加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和现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进先生主持。公司现有董
事 7 人,出席本次会议 5 人,董事金薇女士、独立董事王全胜先生因个人原因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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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未能出席;公司现有监事 3 人,出席本次会议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
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一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2015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
理”。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2015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孙伯荣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量共计 115,368,601 股,进行回避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
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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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34,681,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4,930,2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98,604.92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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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由 60,000 元(税前)/年调整为 80,000 元(税
后)/年,并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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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049,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许平文律师、陈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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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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