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周五)14:4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255 号五华酒店四楼橘
洲厅。
5、现场会议主持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为 241588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5 %。
2、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241480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
3、本次会议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持有的有表决股份数为10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811338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2、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3、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4、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91500 股;弃权 0 股。该
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91500 股;弃权 0 股。
5、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6、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7、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8、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819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103400 股;弃权 3100 股。
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098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反对 103400 股;弃权 310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纪昌航、达代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