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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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七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该项担保计划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事

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4 月 14 日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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