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巴传媒: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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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6年4月29日 上午9: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55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

1、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3、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宣读以下议案:

1、审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预计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与公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四)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五)监票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六)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会议其他事项:

1、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

签名。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

答。

3、表决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4、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本次会议由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6、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己编制完成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

摘要,并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进行了公开披露。《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请

参阅上述网站及报纸。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二: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在法定授

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指导督促管理层贯彻董事会决策,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 年是公司“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经营团队紧紧围绕“适应新常态,

紧抓新机遇,实现公司全面新跨越”的工作目标,带领全体员工努力打拼市场,依据市

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积极应对行业增速放缓带来的压力,较好的完成了年

初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整体经营形势良好。

1.广告传媒业务板块:根据央视市场研究(CTR)的报告显示,2015 年的传统媒体

广告市场整体下降的局面不仅没有改变,降幅还在扩大。公司广告传媒板块在这样的市

场环境下,以知难而上的精神积极应对,推行创新销售方式,加大下刊管理力度;不断

强化经营管理,深入整合媒体资源,优化媒体结构,治理媒体环境,研究开发公交新媒

体,打造“北巴传媒”的广告品牌,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经营

业绩的稳步增长。

2.汽车服务业务板块:面对已经进入“微增长”发展常态的汽车市场和正在萎缩的

驾培市场,公司汽车板块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规模,优化品牌结构,逐步实现

向汽车后服务市场的过渡转型;同时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以及优化外部资源,不断提升服

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业态间的协同联动经营效应,有效提升了整体运营质量和盈利

能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45,658.65 万元,净资产为 189,584.77

万元;2015 年度,累计完成营业收入 301,059.8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 0.34%,实

现利润总额 23,545.86 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 13.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4,612.94 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 22.51%。每股收益为 0.36 元。本年度利润总额和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对外投资企业本期经营亏损、增加投资损失

所致。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010,598,887.86 3,000,419,137.39 0.34

营业成本 2,235,583,017.18 2,248,969,013.49 -0.60

销售费用 215,421,550.21 201,841,529.30 6.73

管理费用 242,651,404.63 224,123,435.58 8.27

财务费用 19,886,248.97 14,248,842.35 3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684,504.36 369,436,294.26 -25.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446,749.99 -317,676,548.42 -128.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9,520,769.98 -114,296,649.59 598.28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公司主要业务由广告传媒板块,以及包含汽车驾驶培训、汽车租赁、汽车销售及维修、

报废车辆拆解回收等业务的汽车服务板块构成。

(1)公司 2015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0.11 亿元,同比增加 0.34%,与上年同期

基本持平。

其中:广告传媒业务本年度实现收入 4.89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16.75%;汽车服

务业务本年度实现收入 24.29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83.25%,主要收入来源为汽车 4S

店销售及维修业务和驾驶员培训业务。

① 本年度公司所属汽车服务公司共售车 7,824 台,实现营业收入 16.50 亿元,受

国内汽车市场仍旧低速增长的影响,比上年同期下降 0.12%;共维修车辆 125,723 台次,

实现营业收入 2.31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6%。

② 本年度公司所属公交驾校共招收学员 76,286 人,实现营业收入 41,157.72 万元。

由于受到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

中有关“驾校自学直考”热炒等因素的影响,本期招生人数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降幅

为 21.2%,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2.80%。

(2)公司 2015 年度累计发生营业成本 22.36 亿元,同比减少 0.60%。其中:广告

传媒业务本年度营业成本 1.13 亿元,占主营业务成本 5.19%,汽车服务业务本年度营业

成本 20.64 亿元,占主营业务成本 94.81%。

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广告传媒业务 488,856,630.22 113,038,549.45 76.88 3.36 0.08 增加 0.76 个

百分点

汽车服务业务 2,429,304,915.83 2,064,015,631.60 15.04 -0.62 -0.97 增加 0.31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广告传媒业务 488,856,630.22 113,038,549.45 76.88 3.36 0.08 增加 0.76 个

百分点

汽车 4S 店 1,912,006,817.81 1,757,353,187.09 8.09 0.91 -0.96 增加 1.73 个

百分点

驾驶员培训 411,577,171.19 225,639,543.10 45.18 -2.80 7.95 减少 5.46 个

百分点

汽车租赁服务 46,385,044.51 34,773,565.81 25.03 2.98 2.71 增加 0.19 个

百分点

报废汽车拆解服务 19,755,992.54 12,523,687.03 36.61 -3.70 -15.49 增加 8.85 个

百分点

其他汽车服务 39,579,889.78 33,725,648.57 14.79 -34.65 -35.36 增加 0.93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北京市 2,854,462,282.36 2,118,220,326.32 25.79 -0.87 -2.01 增加 1.77 个

百分点

山西省 63,699,263.69 58,833,854.73 7.64 68.86 65.68 增加 0.86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主营业务分产品中,其他汽车服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有所降低,主要由于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隆源工贸公司正在进行业务转型,报告期内大型车辆维修、检测和配

件销售等业务有所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在山西省临汾和运城新增投建了 2 家沃尔沃汽车品牌 4S

店,致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中山西省业务收入和成本有较大幅度增长。

3、公司前五名客户为: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润德众合广告有限

公司、北京迈捷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华夏颐和(北京)广告有限公司、上海瞭望东方广

告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合计为 29,356.30 万元,占公司全

部营业收入的 9.75%。

单位: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 81,464,107.28 2.71%

北京润德众合广告有限公司 72,270,770.05 2.40%

北京迈捷广告有限公司 65,472,573.85 2.17%

北京华夏颐和(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42,251,719.62 1.40%

上海瞭望东方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北京

32,103,816.84 1.07%

分公司

合计 293,562,987.64 9.75%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

上年同

本期占总 额较上

期占总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成本比

(%) 变动比

例(%)

例(%)

广告传媒业务 媒体费用摊销 68,453,656.36 3.06 64,239,285.60 2.86 6.56

及折旧

广告传媒业务 维护费用 14,077,492.96 0.63 19,519,808.48 0.87 -27.88

广告传媒业务 职工薪酬 21,519,543.78 0.96 18,029,136.56 0.80 19.36

广告传媒业务 其他 8,987,856.35 0.40 11,155,663.39 0.50 -19.43

汽车服务业务 汽车及配件销 1,661,157,906.27 74.31 1,695,235,655.93 75.38 -2.01

售成本

汽车服务业务 汽车维修成本 123,583,433.18 5.53 121,632,087.66 5.41 1.60

汽车服务业务 职工薪酬 133,401,238.94 5.97 107,191,263.53 4.77 24.45

汽车服务业务 折旧 32,457,968.69 1.45 33,484,705.12 1.49 -3.07

汽车服务业务 燃料 16,578,623.80 0.74 21,976,577.77 0.98 -24.56

汽车服务业务 劳务费 45,727,990.97 2.05 44,009,564.76 1.96 3.90

汽车服务业务 其他 51,108,469.75 2.29 60,666,253.83 2.70 -15.75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为: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 135,560.48 万元,占公司主

营营业成本的 62.26%。

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营业成本的比例%

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71,042,465.08 26.23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61,311,143.65 12.00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87,854,803.63 8.63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168,589,920.43 7.74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66,806,422.78 7.66

合计 1,355,604,755.57 62.26

4、 费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215,421,550.21 201,841,529.30 6.73%

管理费用 242,651,404.63 224,123,435.58 8.27%

财务费用 19,886,248.97 14,248,842.35 39.56%

所得税费用 70,535,405.65 71,504,792.29 -1.36%

情况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致财务成本增加

所致。

5、 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变动比例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94,953.75 10,163,101.93 64.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3,364,176.21 6,331,764.39 111.07%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00,750.77 8,871,534.13 124.32%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61,040,047.47 135,629,444.29 -54.99%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00 - 10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175,000.00 24,500,000.00 -62.5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00,000.00 -1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693,000,000.00 - 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00,000.00 -1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984,222.77 15,327,652.26 -41.39%

情况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由于本期收到的其他往来款及政府补助

增加所致。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主要是本期子公司

巴士租赁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较大所致。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由于本期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增加所致。

4、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公交

驾校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由于支付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由于子公司海依捷公司和隆源工贸公司本期投资新

设公司,少数股东资本投入增加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由于本期无借款发生所致。

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主要由于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由于本期无偿还借款发生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由于本期支付其他往来款减少及银行

手续费减少所致。

6、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末数占

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情况说明

期期末变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应收票据 1,700,000.00 0.05 - - 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期

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17,468,863.50 14.97 11,733,160.62 0.44 4,310.31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购

买理财产品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 396,222,368.12 11.46 149,040,948.12 5.63 165.85 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对珠

资产 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投资及本公司持有的松芝

股份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在建工程净值 4,271,594.89 0.12 493,750.00 0.02 765.13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

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账面 137,333,294.31 3.97 201,391,041.06 7.61 -31.81 主要是由于车身媒体使用

价值 费摊销所致

应付账款 23,903,008.18 0.69 48,024,000.71 1.81 -50.23 主要是由于孙公司应付购

车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5,550,271.29 0.16 945,135.74 0.04 487.25 主要是由于企业待缴部分

本年年末计入薪酬所致

应付利息 14,390,164.71 0.42 - - - 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债券计

提利息所致

应付股利 - - 319,317.34 0.01 -100.00 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子公司

公交广告支付少数股东股

利所致

应付债券 693,596,468.58 20.07 - -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发

行公司债券所致

长期应付款 26,606,483.26 0.77 53,212,966.53 2.01 -50.00 主要是由于应付公交集团

剩余车身媒体使用费减少

所致

(二)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对外股权投资 2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 22,550 万元减少 2550 万

元,降低 11.31%。

2015 年 12 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北巴传媒以自有资金人

民币 20,000 万元受让珠海市恒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5%股份。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临 2015-022 号公告。 2016 年 1 月 25 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工作已

办理完成。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原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松芝股份”)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原持有松芝股

份 702.00 万股,初始投资成本 2,700 万元,占松芝股份总股本 2.25%,2014 年度依据

《松芝股份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所持股份每 10 股转增 3 股,故期末所持股

数为 912.60 万股,占松芝股份总股本比例不变。报告期末其股票收盘价为 19.19 元/股。

单位:元

占该公

证券 证券 最初投资成 报告期所有 会计核算 股份

司股权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代码 简称 本 者权益变动 科目 来源

比例(%)

002454 松芝 27,000,000 2.25 175,127,940 2,737,800 47,181,420 可供出售 购买

股份 金融资产

合计 27,000,000 / 175,127,940 2,737,800 47,181,420 / /

(三)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 99%,主营公共交通媒体

广告,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总资产 21,043.04 万元,净资产 16,159.08 万元,营

业收入 12,146.75 万元,营业利润 6,348.09 万元,净利润 4,744.39 万元。

(2)北京巴士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 99.07%,主营汽车

租赁,注册资本 4,280.00 万元,总资产 8,980.13 万元,净资产 4,201.23 万元,营业

收入 4,830.55 万元,营业利润 202.84 万元,净利润 320.79 万元。

(3)北京隆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汽车修理,注册资本 1,590.24

万元,总资产 1,647.57 万元,净资产 1,305.40 万元,营业收入 4,020.52 万元,营业

利润-869.25 万元,净利润-869.15 万元。

(4)北京市公交汽车驾驶学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 84%,主营汽车驾

驶员培训,注册资本 9,764.19 万元,总资产 48,612.47 万元,净资产 37,689.12 万元,

营业收入 43,353.70 万元,营业利润 9,147.90 万元,净利润 7,108.46 万元。

(5)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 76.75%,

主营汽车报废解体,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总资产 2,923.18 万元,净资产 1,331.02

万元,营业收入 1,980.13 万元,营业利润 59.13 万元,净利润 46.42 万元。

(6)北京巴士海依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 96.93%,主

营汽车销售、修理,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总资产 71,093.31 万元,净资产 16,215.64

万元,营业收入 197,301.36 万元,营业利润 1,414.78 万元,净利润 936.29 万元。

(7)北京北巴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投资业务,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总资产 1,238.33 万元,净资产 1,105.41 万元,营业收入 386.68 万元,营业利

润 33.37 万元,净利润 24.29 万元。

(8)北京世巴传媒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 51%,主营公交数字媒体广告,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总资产 5,423.15 万元,净资产 5,092.32 万元,营业收入

1,305.03 万元,营业利润 108.87 万元,净利润 77.23 万元。

(9)北京明晖天海气体储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 30.23%,主

营低温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 54,522.52 万元,总资产 67,791.50 万元,净资产

49,880.49 万元,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低迷的影响,气体储运装备行业需求大幅下

滑,2015 年度营业收入 9,106.46 万元,营业利润-10,060.95 万元,净利润-10,160.95

万元;致本公司当期投资损失 3,202.67 万元。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广告传媒业务板块:一方面,近年来数字户外时代的来临,各类媒体全面融合、

户外媒介进入多屏时代,全媒体效果营销等,对传统户外广告产业带来了较大冲击。另

一方面,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颁发了《关于

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战略高度上提出,要加快传统媒体

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创新媒体传播方式,打造新型媒体集团,并明确

将文化产业发展定位成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支柱性产业,这

些都为 2016 年及“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2、汽车服务业务板块: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治堵限购政策、公务车消费

管控等影响,国内汽车服务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员的逐

年增加,近五年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 1600 多万辆,新增加驾驶员 2000 多万人,迫使汽

车营销由重资源型市场向服务型市场转变,国内汽车市场的重心正在向售后市场转移,

独立的汽车后市场将会快速兴起;同时,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汽车

市场的逐步成熟,我国汽车消费者对于汽车相关产品的关注度会不断提高,对于汽车装

饰、汽车改装及汽车文化类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另外,新能源车作为国家重点支

持的新兴产业,随着企业产品技术的不断提升,产品种类的可选择性逐渐增多,以及基

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将继续保持高速增

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深入强化企业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做精

做强现有主业,立足北京、逐步开拓全国市场,实现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创造更加优

良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经营计划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经济放缓、市场变化的大背景下,公司将继续

潜心研究行业走势,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创新管理理念,在做好现有业务的基础

上,积极稳健地拓展新的领域,开发新的项目,谋取新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稳

步提升,促进公司健康平稳发展。

1、广告传媒业务板块将继续加强媒体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完善广告业务管理能力

和客户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精准营销,持续提升媒体价值;同时,积极探索传统媒体与

移动互联网媒体融合,加大新媒体资源的开拓力度,加速公交媒体电商平台的搭建和应

用,形成公交媒体网络化共享平台,进一步实现公交媒体价值的最大化。

2、汽车服务业务板块将结合汽车市场的变化,认真调研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创新

经营策略,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客户体验的同时,积极引入高端汽服品牌,优化品牌业

务结构,发展新能源充电服务业务,逐步完成向汽车后服务市场的转型;同时,继续深

化落实联动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汽车服务板块的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济政策变化风险:未来宏观经济的不确定、以及各项行业政策的出台将可能

对公司主营的广告传媒业务和汽车服务业务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公司广告传媒业务作为传统户外广告,正受到互联网、新媒

体广告的双重冲击;汽车服务业务受经济形势、限购限行等影响,资源大幅萎缩,需求

进一步减弱,上述因素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和经营风险。

3、金融工具投资风险:公司持有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若遇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不景气,将给公司带来证券投资价

格变动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4、内部经营管理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开发拓展,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将

迅速扩张,在经营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统筹管理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更

高的要求,或将会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带来一定风险。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三: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本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4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1、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14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及 2015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报告及摘要》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

审核意见》

1、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

1、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一

次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务行为

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学习情况

本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

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

作。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

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并通过查阅公司资料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行为。公司 2015 年度决算财

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项经营指标,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活动监督中,未发现任何违反

股东大会决议、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并

有利于充实公司的业务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能够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关联

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在相关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等关联方均采取了回避表决的措

施。报告期内,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关联人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行为,保证了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就该项报告出

具了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符合自身运行和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及

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规性。监事会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要

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和制度

规范,监督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备案工作,强调内幕信息的保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严格规范信息

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秉承公正办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

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四: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现就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345,658.65 264,697.95 80,960.70 30.59

负债总额 156,073.88 84,051.73 72,022.15 85.69

净资产 189,584.77 180,646.22 8,938.55 4.95

营业收入 301,059.89 300,041.91 1,017.98 0.34

营业成本 223,558.30 224,896.90 -1,338.60 -0.60

期间费用 47,795.92 44,021.38 3,774.54 8.57

利润总额 23,545.86 27,150.15 -3,604.29 -13.28

所得税费用 7,053.54 7,150.48 -96.94 -1.36

净利润 16,492.32 19,999.67 -3,507.35 -17.54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4,612.94 18,858.04 -4,245.10 -22.51

2015 年,公司面临的形势虽然依旧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但经过同仁

们的努力,公司还是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经营目标。广告传媒板块不断强化

业务后期服务管理和合同管理,加大下刊管理力度,合理有效地进行资源的重新

分配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媒体资源的整合与开发,不断提升媒体价值,实现了较

好的经营业绩;汽车服务板块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向汽车后市场的转型,完善了

汽车业务的区域布局规划;投资业务板块以创新管理为手段,以公司主营业务为

依托,加大新能源、文化创意产业等其他行业对外投资项目的开发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广告传媒业务 汽车服务业务 广告传媒业务 汽车服务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48,885.66 242,930.49 47,295.43 244,435.5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2,066.89 5,748.72 11,388.19 7,469.85

2015 年广告传媒板块收入增长 3.36%,在不考虑投资项目情况下,归属母公

司净利润增长了 5.96%,收入的增长带来利润的增长,从而导致归属母公司净利

润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汽车服务业务板块收入下降 0.6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下降 23.04%,主要由于本期驾校招生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以及隆源工贸公司业

务转型,从而导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45.15 31.75 增加 13.40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7 下降 23.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7 11.49 减少 3.02 个百分点

总资产报酬率(%) 7.72 10.60 减少 2.88 个百分点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同期增加 13.40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发

行债券所致;利润的减少导致本期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

酬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综上所述,2015 年面对市场变化和各种不利的影响因素,公司在董事会的

正确领导下,通过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内控和财务监管力度、推行全面预算

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公司整体工作

运行健康平稳,圆满完成了各项指标及工作。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五: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6 年预算是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

结合 2016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以及其他有关资料,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而成。现

将 2016 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全年经营形势和企业实际,确定 2016 年度的经营目标为:力争实现营业收

入 349,254.77 万元,其中广告传媒业务收入为 53,788.78 万元,汽车服务业务收入

为 295,465.99 万元;期间费用列支额控制在 56,981.05 万元,其中销售费用

24,910.01 万元,管理费用 27,041.27 万元,财务费用 5,029.77 万元。

各位股东,2016 年面对各种挑战和不利的影响因素,公司将会继续加强管理控

制,持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全力推进企业精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以利润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切实

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全力完成 2016 年的各项经营指标。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六: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本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为 146,129,433.89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84,685,977.59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4,675,053.19 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向全体

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12,896,000.00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 84,685,977.59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468,597.76 元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7,996,433.02 元。2015 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76,608,000.00 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剩余利润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

资金周转需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七: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201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全部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

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 刘俊勇: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执

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赵子忠:现任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中传电广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巴士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刘硕: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

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本人及

其相关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全体独立董事拥

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

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因此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以现场方式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

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其他董 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席董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事出席次数 次数 大会情况

刘俊勇 5 2 3 0 0 1

赵子忠 5 2 3 0 0 1

刘硕 5 2 3 0 0 1

(二)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2015 年,公司董事会

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

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

构、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对外投资等事项分别

进行了审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

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细致的

考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

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持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内控建

设及信息披露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

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2、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15 年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

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由于公司的行业特点,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持续的。经核查,预计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必要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

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经核实,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继续为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

表提供审计服务。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实施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现行

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

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6、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及相关单位的业务发展,担保风险是可控的。

2015 年度,公司当期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7、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为进一步延伸发展投资业务领域,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以自有

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受让珠海市恒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珠海银隆新能源

有限公司的 5%股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

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8、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5 年度,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

高管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 2014 年度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

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履职,完成了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

指标,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我们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了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议、

年报编制监督、年审会计师工作监督与评价、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建议等工作,确保

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

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公司涉及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

其他重大事项等活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达到了有效的控制管理,

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提升公司业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证了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召开、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的

规定,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决策有效。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秉持忠实勤勉、

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2016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

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作出应有

的贡献。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俊勇、赵子忠、刘硕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本公司的日常财务审计单位,截止到 2015

年底,已经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17 年的时间。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尽职尽责,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坚持有关原则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司

有关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大量的审计工作,并为公司提出

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拟继续聘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具体负责

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

2015 年度,公司确认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 30 万元。鉴于近两年公司业务逐步发展、截至 2015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各级子企业已增到了 24 家,大大增加了年度审计的工作量,因此经与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计划对 2016 年度的审计费用进行调整,2016 年度拟支付

财务审计费 110 万元和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九:

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及 2016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及 2016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过程中,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6年度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尚

需获得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 2016 年度预计情况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及 2016 年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发生

类别

加工修理、

公交集团 母公司 隆源工贸公司 1,472.75 800.00

配件销售

公交集团 母公司 巴士租赁公司 汽车租赁 154.33 138.00

提供

劳务 公交集团 母公司 公交驾校 驾驶培训 479.67 500.00

八方达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巴士租赁公司 汽车租赁 207.70 200.00

北旅时代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隆源工贸公司 加工修理 1.52 2.00

购买 公交集团 母公司 天交公司 采购解体车辆 459.68 490.00

商品 八方达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天交公司 采购解体车辆 312.35 300.00

接受

北旅时代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世巴传媒公司 媒体租赁费 297.17 150.00

劳务

承租 公交集团 母公司 北巴传媒公司 土地房屋租赁 635.05 673.15

资产 公交驾校 679.53 720.30

天交公司 111.39 113.78

花园桥丰田 352.77 352.77

花园桥雷克萨斯 235.58 235.58

海依捷公司 276.03 276.03

海文捷公司 102.00 107.10

海之沃公司 197.75 155.75

北巴传媒公司 水电费 15.00 15.00

广安商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巴传媒公司 土地房屋租赁 152.14 165.60

公交房地产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巴传媒公司 土地房屋租赁 113.33 118.97

祥发公司 母公司的参股公司 花园桥雷克萨斯 土地房屋租赁 35.00 35.00

北旅时代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巴传媒公司 土地房屋租赁 204.00 204.00

合计 / 6,494.74 5,753.03

说明:

1、2015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6,494.74 万元,实际履行情

况与预计情况基本相符。2016 年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5,753.03 万元。

2、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2008

年初实施了第二次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与北京公交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车身使用协议》、《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本公司以持有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

司 100%股权置换北京公交集团授予本公司的未来十年公交车身使用权,取得了北

京公交集团所拥有的公交车辆十年的车身媒体使用权,双方约定本公司每年未支付

车身使用费的余款金额按 7%的利率水平向北京公交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2015 年

实际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为 558.74 万元,2016 年应支付资金占用费 372.49 万元。

3、根据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

和新能源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2016 年度隆瑞三优公司将为集团公司提供

充电服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 5,00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 511,492.27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44 号,前身为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是经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80 年 5 月京政发[1980]38 号《关于将北京市公共交通局改为北京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通知》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4 年 7 月 8 日京国资改发字[2004]24 号《关于北京市公共交通

总公司进一步规范改制的批复》,进行公司化改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授权北

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名称变更为北京公共交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汽车客运、客车修

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机动车检测。法定代表人:晏明。

2、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公交广安商贸集团、北京北旅时代商务

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公交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公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祥

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公交集团的参股公司。

三、定价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土地

及房屋租赁。本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及其拥有直接和

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

主要条款必须对合同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或双方之间的

某项具体经常性经济往来合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

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十:

关于与公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公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之孙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隆瑞三优公司”)因生

产经营需要,拟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公交集团”)

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由于北京公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事宜构成关联

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市《北京 2013-2017 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及北京新

能源汽车联席会议确定的计划,北京公交集团初步拟定在现有约 24,000 辆传统车的

基础上,计划替换 10000 至 15,000 辆纯电动公交车。为了推动北京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且满足北京市绿色公交出行的需求,2016 年 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隆源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了隆瑞三优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公交集团场站内所有充电站

及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确保北京公交集团新增纯电动公交车的运营

需求。

综上,隆瑞三优公司拟与北京公交集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隆瑞

三优公司为北京公交集团新增的纯电动公交车提供充电的相关服务,并明确了综合

服务的基本原则、范围内容和结算标准。

上述事项已经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

事和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

联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44号

法定代表人:晏明

注册资本:511492.2728 万元

成立日期:1980年07月0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汽车客运;客车修理;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汽车大修、总成

大修、汽车小修、维保(保养)、汽车专项修理;零售成品油、天然气;变电站及

电车线网配件加工;危险货物运输;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机动

车检测;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变电站及电车线网的安装、维修;热力供应;

技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之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之孙公司隆瑞三优公司与北京公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约定由隆

瑞三优公司为北京公交集团提供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服务,有效期为二十年。

隆瑞三优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提供北京公交集团所需的服务,以满足北京公交集

团新增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辆的充电需要。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一)综合服务的基本原则

1.1 本协议旨在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信守的基本原

则以及综合服务的范围。对于具体的服务项目,如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在此

基础上另行订立相应的实施合同。

1.2 乙方依据本协议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系企业间经济交往中的有偿服务,。

甲、乙方双方均有权依照公平市场原则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甲乙双

方都应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条件将不低于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

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甲方在同等价格下给予乙方优先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1.4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提供本协议“第二条”以外的服务和/或设施,乙方

应尽最大努力提供甲方所要求增添之服务和/或设施,其条件不应差于乙方向任何第

三方提供该等服务和/或设施之条件,双方应就此签署书面协议。 当乙方不能提供

或不能完全提供本协议和/或有关实施合同项下之服务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

应以合理努力协助甲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相同或类似服务。

1.5 本协议项下服务和/或设施之提供,必须符合双方协议认可的用途以及国家

或行业、地方规定的有关安全、环保以及质量等标准。

1.6 乙方违反本协议和/或签署的有关实施合同,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向

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

1.7 在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之服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

(二)综合服务的范围内容

2.1.1 投资建设范围:乙方在甲方现使用的920处场站上,将根据甲方电动车线

路规划及充电桩建设要求,选择场站进行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系统的投资、建设、

运营及管理。920处场站的位置详见附件一。

前述建设范围内所需投资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出资,所建汽车充电站及充电

桩系统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系

统设备进行任何处置。

乙方在前述建设范围内所建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系统应确保甲方车辆能够正常

使用,且乙方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服务。

2.1.2 甲方义务

(1)甲方根据各场站车辆数及营运情况,协调场站资源以达到目标车桩比不低

于 6:1,遇特殊原因的场站应作出说明和建议,提供乙方备案,并协商调整投资方

案。

(2)甲方技术部门更新车辆所需的接口标准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乙方应按

甲方要求及时调整、改造技术标准以保障甲方车辆正常充电。

(3)甲方应与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乙方经营的充电桩及服务项

目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同时设置充电桩工作接洽负责人,建立领导小组责任制,

协调配合充电桩建设工作。

(4)甲方应允许并配合乙方预留线缆、充电机位、车位等资源在不影响甲方正

常运营及车辆、场站的安全的基础上,为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双方就此可协商

另行签订协议。

(5)甲方将与乙方协商确定建设计划、优先顺序及施工日程表。上述事项应以

书面形式得到双方确认后实施。

(6)在乙方投资、建设充电桩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及在

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的,甲方应及时出具相关手续。

(7)甲方在正常运营情况下,单车年均行驶里程力争达到 5 万公里,每批投放

运营的电动公交车使用率力争不低于 95%。

2.1.3 乙方义务

(1)乙方按甲方提出的电动车充电需求完成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工作。建设所

需资金由乙方自筹。

(2)乙方负责充电桩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从入场、过程监督、验收交付全

盘工作和期间相关手续办理事宜。

(3)乙方保证充电桩主要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并能满足

甲方运营车辆的使用需求,除达到:电压等级 750V,功率 450kW,双枪输出,双方

应对相关技术标准另行签订《技术协议》。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关技术更新、标准产生变化或甲方更换车辆需乙方

对充电设备设施改造或更换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投资和费用支出,并确保甲方车辆

正常运营。

(4)乙方委托形象设计公司,为充电桩统一搭建雨棚装置,采用钢化结构并喷

绘视觉设计图标。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和/或

施工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要求己方工作人员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消

防等施工方面的要求,施工责任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场站施工

过程当中,要严格按照甲方场站安全规范要求,服从甲方场站管理相关规定。

(6)本合同项下施工建设如需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审

批手续;如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则甲方应负责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及在相关文

件上签字盖章,以符合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

2、运营服务条款

2.2.1 甲方义务

(1)甲方可有偿提供场站土地使用权供乙方开展对外经营服务,具体对外场站

租赁费双方另行协调。

(2)甲方应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或转账支票方式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充电电费

和充电服务费。

(3)甲乙双方需制定应急预案,若发生临时更新车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严格匹

配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告知乙方,由乙方出动移动充电车等临时服务

作业,所产生的费用单独结算。

2.2.2 乙方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天候(24 小时)不间断的充电服务,以满足甲方运营

电动车辆的充电需求。

(2)乙方对充电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充电设备完好率在 95%以上。

(3)乙方接受甲方场站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针对各种信息渠道发现的充电

服务问题,乙方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更正。

(4)乙方需制定应急预案,若发生充电桩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严格匹配时,应启

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由乙方采取临时服务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

相应费用。

3、设备维护条款

(1)甲方保障不无故拆除、损坏充电设施,确保乙方财产安全。

(2)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商确定由甲方工作人员协助使用充电设备,

则甲方应组织场站人员认真学习乙方提供的设备使用手册及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协

助乙方工作人员使用充电设备,保证充电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人身伤害、财产损

失和设备损坏。

2.3.2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完善充电操作规程等制度建设,制作安全充电知识手册,涉及有关

敏感、重点内容须与车队领导沟通,防控风险发生,保障充电安全。

(2)乙方应建立健全充电设施的保养维护机制,保证为甲方提供充电服务的安

全性。

(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充电设备的安全维护不利、设备质量问题时,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综合服务的结算标准

3.1 充电电费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纯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市级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

经一〔2011〕2730 号)文件中“第八条 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按照本市

电价目录表对应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充电电费收取标准为:按平段电

价 0.8595 元/度的标准收取电费,涉及到峰时充电导致电价成本的高风险由乙方承

担。

3.2 充电服务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5]848

号)文件规定,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标准为当日本市 92 号汽

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 15%。

3.3 结算时间

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按月缴纳,月度结算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当月 25 日,经

甲方确认后,甲方月度结算周期内发生的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于次月 5 日前支

付至乙方账户。双方应协商确定甲方车辆充电的记录方式,当月发生的充电电费和

充电服务费以记录为准,甲方对之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付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

书面形式提出。

3.4 上述电费及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应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若国家有

关政策法规有变动的,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3.5 乙方使用甲方场站开展对外充电服务时,使用甲方场站双方应签订场站使

用协议。

(四)综合服务的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有效期二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2 在符合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议双方可对本协议项下内容制定

具体的实施协议或补充协议,并协商修改本协议的相应条款。合同期满,双方另行

签订服务协议。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5.1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

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3)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合理期限仍不

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4)一方在协议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

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

除协议。

5.3 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应

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

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5.4 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

所有损失。

5.5 因甲方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充电设备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双

方商定的设备残值补偿乙方,如双方不能协商确定设备残值的,则经双方一致认可

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六)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2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统一适用本争议解决条款,如本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6.3 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

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下述

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内部有权机关通过决定,同意本次交易;

(2)乙方内部有权机关通过决定,同意本次交易;

(3)其他有权部门的批准(如需)。

7.2 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无效,双方各

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3 如在本协议生效之前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建设的,如最终本协议未生效,

则建设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对乙方因此支付的所有费用、成本、遭受的所有损

失进行全额补偿。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之孙公司隆瑞三优公司拟与北京公交集

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隆瑞三优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为北京公交集团提供所

需的服务。该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石曙光先生、景长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按照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控

股股东推荐,现拟选举沙勇先生、高明先生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候选人简历:

沙勇,男,1967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企业文化师、

助理政工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经理、党委

副书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八方达客运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书记、顺义区发改委副主任,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高明,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高级工

程师。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北京市文资办项目

协调处处长,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沙勇先生、高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刘俊勇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按照《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

东推荐,现拟选举孟焰先生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孟焰,男,1955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央财经

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孟焰先生自 1997 年起享

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孟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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