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3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3.73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87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8,917万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3.7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数量不超过8,872万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具
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情况
2016年03月31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现金股利0.70元(含税)。
2016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
13日。
鉴于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6年2月18日。本次发行价格下限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90%,即13.73元/股。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13.66元/股,具
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二)发行数量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
89,165,446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
底价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