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宋甲晶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
等相关职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宋甲晶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
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
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宋甲晶先生辞职后,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
响。
二、宋甲晶先生辞职后,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在新任董事长
选举产生前,暂由公司董事、总裁贾祎晶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
直至选举产生新的董事长为止。宋甲晶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独立董事:贵立义、刘永泽、戴大双、李秉祥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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