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

来源:深交所 201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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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10 10 1 9 0 0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情况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4 4 4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

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个人的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所有议案经过慎重思考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就公

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买

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聘任 2015 年

度审计机构、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发现了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购买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和监事变

更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内保外贷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融资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对外投资并

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会计估

计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议公司对一些可

能对公司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

确和完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

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个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本人细致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事宜,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审批的

对外担保额度总余额不超过 9000 万元,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是 1250 万欧元,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是 3575.42 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是 5319.15 万元。此外,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

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情况。

本人除了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份大会外,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调研,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 201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安排,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度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本年度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了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四、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劵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文

件,尤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不断提升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意识,持续提高个人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Panzq1965@163.com

新的一年里,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的学习,继续本着勤

勉、诚信的原则,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经营层的沟通,切实维护好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潘自强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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