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5-024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再次签订石墨烯相关合作协议事项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
内容如下:
2016年4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公告,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及澳大利亚新
南创新有限公司签订合作议定书,共同进行石墨烯技术研发,并在中国实现研究
成果产业化。此前,你公司也签有类似框架合作协议。公司对本次合作协议的关
键信息及前次协议的后续进展不充分,请做出进一步解释和补充。
一、公司本次公告未披露合作对方所掌握的具体石墨烯技术、产业化应用阶
段以及相关技术在中国产业化运用的不确定性等关键信息,请公司作补充披露:
1.结合前次石墨烯合作执行情况,公司对于本次合作是否已做好可行性研究,
请披露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2.请披露合作对方目前所掌握的具体石墨烯技术,包括技术名称、具体应用
领域、与公司目前业务或产品的关联度、产业化应用的具体阶段和商用实例、是
否已申请专利、技术跨国转移是否存在障碍等。若本次合作涉及的相关技术及其
产业化运用尚处于初步研究阶段,公司应特别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
3.请披露合作对方所掌握的石墨烯技术在中国产业化运用可能存在的主要障
碍和不确定性,公司预计的实现量产并能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时间,并充分作
风险提示。
二、2015年12月22日,你公司曾与中矿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
框架协议》,共同调研国外石墨烯公司并开展后续石墨烯项目投资,截至目前公
司从未披露过此次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请公司作补充披露:
1.到目前为止该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应充分披露合作双方为执行该框
架协议所作的全部工作、每项工作的执行时间和达到的阶段性成果;
2.该合作框架协议是否已出现或将出现重大变更或终止的情形。如有,请充
分说明原因,包括具体障碍及各方责任等,或后续的相关计划或安排;
3.请公司自查,针对该合作事项,公司从签署协议到后续的重大进展是否及
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说明原因或依据;
三、根据意向书,本次合作协议的生效条件是签订《合作研发合同》和《合
资企业合同》。请披露合作双方在签订上述两项合同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合同签
署的约定期限以及在约定期限内不能签署合同的后果。
四、根据公告,计划中的合资企业将在石墨烯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实现利润,
回报公司及其股东。请详细解释上述表述的依据,包括可能的实现途径、方式及
利润规模。
五、公告披露,签订本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公司整合石墨烯产业高端科技人才
和科研资源,请具体披露公司现有的石墨烯相关人才储备和科研资源储备,以及
该储备与本次合作项目的相关性。
六、请公司披露是否在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方面建立相关的授权、决策
制度,以及本次合作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应按规定及时提交与本次
合作事项相关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和内幕知情人名单。
请你公司在2016年4月1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
部。
公司将对《问询函》所述相关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待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为保证公平
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申请股票自2016
年4月15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