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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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2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备考合并利润表 5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 - 74

专项审计报告

德师报(函)字(16)第 Q0355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

表、2015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备考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

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

合理性,以及评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第1页

专项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函)字(16)第 Q0355 号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

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列报的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备考合并的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

报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目的而编制,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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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2,266,413,069.84

应收账款 2 314,639,092.19

预付款项 3 566,182,170.54

应收股利 4 110,664,377.88

其他应收款 5 3,219,425,135.50

存货 6 4,083,064,358.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 351,585,980.74

其他流动资产 8 327,149,986.12

流动资产合计 11,239,124,170.9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74,173,857.00

长期应收款 10 217,621,731.97

长期股权投资 11 246,177,283.49

固定资产 12 2,247,242,137.93

在建工程 13 186,496,115.18

无形资产 14 1,435,998,398.56

商誉 15 286,624,065.14

长期待摊费用 16 658,096,813.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92,668,261.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 143,289,852.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88,388,517.17

资产总计 16,827,512,688.10

(续)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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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 3,164,349,940.81

应付票据 20 2,540,682,000.47

应付账款 21 317,594,475.47

预收款项 22 989,584,692.94

应付职工薪酬 23 47,785,604.28

应交税费 24 518,104,736.05

应付利息 25 3,848,677.75

应付股利 26 692,928,585.54

其他应付款 27 3,180,437,473.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 195,793,741.18

流动负债合计 11,651,109,928.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 235,350,000.00

长期应付款 30 200,339,798.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 104,418,362.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0,108,161.00

负债合计 12,191,218,08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89,191,580.23

少数股东权益 447,103,018.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6,294,598.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827,512,688.10

附注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3 页至第 74 页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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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备考合并利润表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八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1 35,942,521,675.39

二、减:营业成本 31 32,589,904,434.7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 77,340,534.78

销售费用 33 1,484,722,973.11

管理费用 34 619,508,866.13

财务费用 35 429,884,232.16

资产减值损失 36 8,020,440.20

加:投资收益 37 15,685,087.7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596,256.60

三、营业利润 748,825,282.00

加:营业外收入 38 32,646,895.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8,305,618.62

减:营业外支出 39 23,874,201.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18,674,115.54

四、利润总额 757,597,975.92

减:所得税费用 40 192,510,090.12

五、净利润 565,087,885.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0,355,037.22

少数股东损益 54,732,848.58

六、其他综合收益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65,087,885.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10,355,037.2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732,8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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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一、 基本情况

1. 资产购买方的基本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是以扬子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12 号”《关于核准苏州扬子江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668 万股,发行价格 10.10 元/股。

2015 年 4 月 14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002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0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2,004 万元。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有机涂层板系列产品及其基板产

品。

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目前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及家用电器的生产,产品的细分市场侧重于建

筑、建筑装饰及家电行业,涉及食品、化妆品、医药、医疗、IT、电子、光伏制造等具有高洁净或其他

特殊功能要求的生产车间和设施的建设以及家电外观部件的生产。

2. 被收购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汽车集团")于 2003 年 9 月 15 日成立,原名上海永达汽车国际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由上海永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即原上海永达(集团)有限公司)

与一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 万元。永达股份和自然人股东的

持股比例分别为 90%和 10%。

经过历次注资和股东变更后,永达汽车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910,000,000.00 元,从 2003 年 9 月 15

日起经营年限为 20 年。上海永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投资控股”,即原上海世通投资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永达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永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永达汽车集团的母公司,香

港汇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富”)和富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国际”)

均为永达汽车集团的中间母公司,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为永达汽车集团的最终控股母公司。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永达投资控股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 910,000,000.00 元。

永达汽车集团主要从事汽车销售、提供售后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以及分销汽车金融和保险产品。

二、 交易安排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与永达投资控股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相关交易事项如下:

1. 重大资产出售

扬子新材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扣除后续现金分红人民币 1,600.20

万元)出售给永达投资控股,永达投资控股以现金支付。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3222

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拟出售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62,889.32 万元,考虑到 2015 年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

1,600.20 万元的影响,本次交易中拟出售资产作价人民币 61,2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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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二、 交易安排基本情况 - 续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扬子新材向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投资”)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汽车集团”)100%股权,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

第 0216 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汽车集团 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 1,200,200 万元,经本次

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作价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经过相关计算,扬子新材须向永达投资控股发行股份的数

量为 1,228,249,744 股。

3. 股份转让

扬子新材控股股东勤硕来投资向永达投资控股转让 2,680 万股上市公司股份,永达投资控股以现金支付

股份转让交易对价。

4. 募集配套资金

扬子新材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511,770,726 股。

上述的资产重组议案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为如附注二中所述的本次重组目的而编制了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用以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扬子新材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如附注二所述,扬子新材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所有资产负债作价人民币 61,290.00 万元出售给永

达投资控股,假设相关的交易已经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则扬子新材的仅包含应收上海永达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人民币 61,290.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为人民币 61,290.00 万元,同时无

负债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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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 续

用以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永达汽车集团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永达汽车集团从事的汽车销售、提供售后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分销汽车金融和保险产品(“核心业务”)

系通过永达汽车集团的大部分子公司和一系列重组而拟收购的子公司而进行。为了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

供核心业务的财务相关信息,该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系基于以下模拟编制基础:(1) 非核心业务(包括永达

汽车租赁及其子公司、广州腾跃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赛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原为永达

汽车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在该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将其予以合并,而是于处置前以成本计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永达汽车集团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分配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2) 永达汽车集团拟收

购的永达投资控股直接控制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德安先生,假定本集团于该些公司成立日起已持

有上述集团重组所述中的上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宝诚”)的 100%股权、上海宝诚申江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诚申江”)的 100%股权、上海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申江”)

的 100%股权、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诚中环”)的 100%股权、上海永达汽车浦东销

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沪南”)的 100%股权、上海永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永达融资租赁”)的 75%

股权、上海鹏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鹏顺贸易”)的 100%股权、上海永达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永

达信息技术”)的 100%股权,永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永昇融资租赁”)的 75%股权和上海世福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世福建筑”)的 100%股权;(3) 完成相关重组后,永达汽车集团对无锡宝尊汽车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无锡宝尊”)的权益从 70%增加至 100%,假定永达汽车集团于 2014 年度即收购无锡宝尊 70%

股权时同步收购了其剩余 30%的股权。于该模拟财务报告期内上述公司的净资产变动除其当期综合收益

外均计入资本公积。

除上述的特定事项外,该模拟财务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如附注二所述,本次交易中扬子新材将全部资产及负债出售给永达投资控股,而后向永达投资控股发行

股份购买永达汽车集团,从而控股合并永达汽车集团。从法律意义上,本次合并是以扬子新材为合并方

主体对永达汽车集团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鉴于合并完成后,扬子新材被永达汽车集团实际控

制人所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收

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反向收购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该交易中,扬子新材拟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永达投资控股,保留的资产不构成业务。根据财政部

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非上

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等资产为对价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交易发生时,

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资产或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的,上市公司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 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

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永达汽车集团是会计上的购买方,永达汽车集团以其模拟合并财

务报表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扬子新材剩余的资产则作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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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 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假设本次重组中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合并基准日”)完成,

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基于用以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永达汽车集

团模拟财务报表及用以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扬子新材模拟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以下假设进行调整后

编制:

1. 假定于合并基准日,扬子新材已完成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1,228,249,74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中介费用、流转税及其他税项。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且未列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

表及备考合并利润表的对应比较数。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仅列报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以及少数股东权益。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重组方案,包括

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及其作价,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

在差异,则相关资产及负债,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采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以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持

续经营,以下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为永达汽车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

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

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

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

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

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成都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

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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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四、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采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编制本备考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4.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

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

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

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的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

量。

当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需追加合并对价时,本集团将合并协议约定的

或有对价确认为一项负债/资产,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

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若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

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区分以下

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资产/负债性质的或有对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计量,发生的变化或调整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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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四、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采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续

4.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续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

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备考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5、合并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5.1 合并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除了对非核心业务在处置前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编制基础所述进行会计处理外,本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的编制方法如下:

合并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

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

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确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账目及交易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

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

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

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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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并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5.1 合并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分辨是否属于“一揽子

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

期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

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

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

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四“11.3.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

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

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

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

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

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8.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

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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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 - 续

8.1. 实际利率法 - 续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

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

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8.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

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集团目前拥有的金融资产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2.1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8.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

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对非核心业务在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分配按照编制基础所述进行会计处理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8.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能够对该

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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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金融资产减值 - 续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

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

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

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

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

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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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金融资产减值 - 续

-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

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8.4.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

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

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5.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发行的金融工具根据该金融工具合同安排的实质以及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确认为金融负

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8.5.1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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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 - 续

8.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

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

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

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

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8.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

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

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9、应收款项

9.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

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0 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9.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与经单项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

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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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收款项 - 续

9.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续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关联方组合 所有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

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保证金和押金组合 所有应收保证金和押金款项

应收汽车金融机构保证金组合 所有应收汽车金融机构保证金款项

应收关联方组合 所有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

应收少数股东组合 所有应收少数股东款项

应收子公司组合 所有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

融资租赁业务应收组合 所有由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长期应收款

应收返利组合 所有应收厂商返利款项

其他款项 短期应收款项中除生产厂家保证金及应收关联方外的其他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保证金和押金组合 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在正常约定期限内

确定不计提,超过约定期限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应收汽车金融机构保证金组合 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在正常约定期限内

确定不计提,超过约定期限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应收关联方组合 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在正常约定期限内

确定不计提,超过约定期限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应收少数股东组合 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在正常约定期限内

确定不计提,超过约定期限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应收子公司组合 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不计提

融资租赁业务应收组合 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在正常还款期限内

确定不计提,超过正常还款期限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应收返利组合 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在正常还款期限内

确定不计提,超过约定期限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六个月内 - -

六个月至一年 3% 3%

一到二年 8% 8%

二到三年 15% 15%

三到四年 30% 30%

四到五年 50% 50%

五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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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收款项 - 续

9.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0、存货

10.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整车和零部件、汽车配件及用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

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0.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库存商品主要包括整车和配件(包括零部件和装饰装潢件),整车发出时的成本按个别计价法核算,

配件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

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

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0.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长期股权投资

11.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

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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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1.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备考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

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备考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

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1.3.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

主体。此外,如附注三所述,本财务报表中对非核心业务的股权投资,于处置前以成本计入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本公司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分配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

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1.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

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

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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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1.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续

11.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续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

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

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1.4.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

12.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

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12.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

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5.00 4.75~9.50

机器设备 3~8 5.00 11.88~31.67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5 5.00 19.00

运输设备 5 5.00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

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2.3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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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固定资产 - 续

12.3 其他说明 - 续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

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

为固定资产。

14、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

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

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

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

确定。

15、无形资产

15.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经销商协议(即4S业务特许经营权)、可辨认的合同性客户关系、土地使用权和汽车牌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

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除了汽车牌照外,其他无形资产均

系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预计使用寿命明细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经销商协议 直线法 40 0.00

可辨认的合同性客户关系 直线法 15 0.00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40 ~ 50 0.00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6、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

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回收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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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长期资产减值 - 续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收益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平均摊销。

18、职工薪酬

18.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

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

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

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8.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的应缴

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

19、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

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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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股份支付 - 续

19.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20、收入确认

20.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

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集团从事品牌汽车零售业务,当本集团向消费者完成车辆交付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随之转

移,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本集团在此时确认商品的销售收入。

20.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在所提供劳务全部完成时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20.3. 融资租赁收入

融资租赁收入的政策参见附注四、25 租赁会计政策。

20.4.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1、生产厂家返利

生产厂家提供的返利以根据各相关生产厂家协议累计至报告日期止的预期返利为基础,按权责发生制确

认。有关采购并已出售的生产厂家返利从销售成本中扣除,而有关采购但于报告日期仍持作存货的生产

厂家返利则从有关汽车的账面值中扣除,以使存货成本于扣除适用返利后确认。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

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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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政府补助 - 续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

应收的金额计量。

22.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3.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

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3.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

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

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

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或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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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23.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

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

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4、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

租赁。

24.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4.1.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4.2.1.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为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

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作为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五、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四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

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

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

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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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性主要有:

应收生产厂商返利估计和应收生产厂商返利和预付款及押金的减值

本集团收取生产厂商返利系取决于生产厂商的政策。生产厂商于某指定期间给出的返利金额一般根据参

考本集团的购买量、销量、客户满意度及生产厂商设定有关该期间的其他绩效指标而确定。由于本集团

按应计基准确认返利,且部分返利的实际金额乃由生产厂商于会计期间结束后确定,故本集团根据管理

层截至相关报告日期作出的最佳估计及判断确定会计期间的若干应计返利。该等估计及判断涉及生产厂

商于会计期间内对本集团各个方面的表现估计的评估业绩。当本集团所收取的实际返利有别于估计金额

时,会作出调整及于有关事件发生期间内确认。

此外,应生产厂商要求,集团在采购之前进行预付款及押金,当预期自生产厂商的应收返利和预付款及

押金收取的经济收益少于预期,本集团将减少这些供应商的相关应收返利和预付款及押金。本集团并未

要求生产厂商对其应收返利进行担保和保证。本集团持续评估该等应收返利的可回收性及生产厂商的财

务状况(若适用)。倘若未能按预期结清,本集团将根据账面净值与按照结余的初始确认时计算的实际利

率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对应收返利和/或预付账款及押金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减值

当有客观证据证明出现减值亏损时,本集团会考虑尚未偿还应收款项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入。减值金额按

该资产的账面值与按金融资产的原先实际利率(即于初始确认时计算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不包括尚未产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之差额计量。倘实际未来现金流量少于预期,则可能产生重大

减值亏损。

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和减值

本集团管理层确定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以及运输设备之估计可使用年期及

确定相关折旧费用之折旧方法。该估计乃根据管理层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

设备、器具及家具以及运输设备的实际可使用年期的经验而确定。此外,在出现任何显示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以及运输设备之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的事件或情况出现变化时,管理

层会评估减值。若可使用年期预计少于预期,则管理层将增加折旧费用,或淘汰闲置或技术性陈旧的该

些固定资产。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以及运输设备之实际可使用年期或可收

回金额有别于原先估计,则作出调整并于有关事件发生期间确认。

通过企业合并收购之无形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获得无形资产,本集团管理层确定其可使用年限及摊销方法。该估计乃根据管理层对

类似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期的经验并考虑市场状况而确定。如可使用年限少于以前估

计,本集团管理层则会增加摊销费用。

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

际产生的盈利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少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并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

的合并利润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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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所得税 - 续

此外,本集团大部分所得税负债来自上述估计应收返利。因此,当本集团所收取的实际返利有别于估计

金额时,将会对所得税负债作出调整并于有关事件发生期间确认。

通过企业合并收购之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评估

确定通过企业合并收购之商誉和无形资产有否减值,需估计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即本集团

收购之实体)的可收回金额。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需估计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产生的未来现金

流量,并以适当的贴现率计算其现值。若实际之现金流量低于预期,可能会出现减值损失。

六、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销 销项税额按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计

增值税

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算的销售额的 6%或 17%

营业税 营业税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已缴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已缴流转税额 3%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系按有关税法

企业所得税 规定对本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 25%

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法定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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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上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上海普陀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北京宝诚百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北京永达风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 二手车业务 100% 设立

昆山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昆山)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太仓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太仓)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临汾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长治宝诚潞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运城市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太原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南通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江阴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8% 设立

温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8% 设立

汽车信息咨询、二手车信息咨询

乐清宝诚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 服务、汽车上牌咨询服务 100% 设立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无锡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8% 设立 注2

无锡太湖创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 贸易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类) 88% 设立 注4

盐城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1% 设立

盐城悦宝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 汽车零配件销售 100% 购买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临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永嘉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3.50% 设立

无锡宝诚高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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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江阴宝诚汽车配套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江阴享悦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8% 设立

上海宝诚申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无锡翼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3

嵊州市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嵊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黄浦宝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宝诚尊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昆山永达翼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昆山)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嘉兴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石家庄宝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张家口轩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5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沂宇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沂)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哈尔滨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哈尔滨)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天津市中顺津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天津市英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石家庄市诚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5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济南宝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购买

长沙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无锡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永达汽车浦东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上海永达奥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湖州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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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上海永达奥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台州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丽水市嘉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阴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8% 购买

南京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弘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天津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郑州永达和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温州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湖州永达路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湖州路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 汽车信息咨询业务 100% 设立 注4

瑞安市永达南洋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瑞安)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昆山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昆山)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常熟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熟)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安徽永达和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2% 设立

南京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宁波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路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漳州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漳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注4

海南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三亚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安徽永达宝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2% 设立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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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设立及将联营企业收购

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股权成为子公司

苏州永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绍兴永达宾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宾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东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北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绍兴和诚海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永达申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永达嘉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徽永达德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申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申龙汽车配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申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 100% 设立 注 4/注 5

上海永达申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江西永达荣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上海永达凯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宁波永达通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江西申吉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上海永达申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汽车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广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泰兴永达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泰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购买

嵊州市永达本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嵊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购买

第 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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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上海永达汽车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通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汽车南汇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汽车松江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通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福州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1% 设立

上海永达宝运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通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通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通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福建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1% 设立

上海永达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汽车浦西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启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启东)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福建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原福建永达金山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山)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嘉兴永达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福建永达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1%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威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巴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星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不适用 设立

上海永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第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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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哈尔滨永达宏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哈尔滨)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宁波永达福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汽车浦东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豪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湖州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5% 设立

湖州永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众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盐城永达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1% 设立

盐城悦高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购买

盐城永达诚悦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盐城店配套公司) 江苏省(盐城)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鑫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哈尔滨众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哈尔滨)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启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宁波永达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贵阳英华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51% 购买

南宁英仕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51% 购买

深圳永达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上海永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江阴禾易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55% 设立 注4

上海浦东永达通易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51%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第 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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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上海永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证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风驰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市浦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5% 设立

上海中正二手车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0% 设立

宁波杉杉永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宁波杉杉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60% 设立

上海永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融资租赁 75%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上海鹏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深圳市南方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58.80% 购买

上海奈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购买

永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融资租赁 75%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上海宜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上海永达臻优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注4

上海世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模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

上海派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天津派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励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0% 设立 注4

湖南南方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购买

深圳市南方众悦梅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汽车配套 70% 设立 注4

深圳市南方众悦龙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汽车配套 75% 设立 注4

第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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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重庆合忻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 汽车配套 70% 设立 注4

郴州南方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郴州 汽车配套 70% 设立 注4

广州腾悦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80% 设立 注4

深圳南方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深圳市南方众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汽车配套 51% 设立 注4

深圳市南方悦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汽车配套 90% 设立 注4

深圳市合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汽车配套 84% 设立 注4

佛山市南方骏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 汽车配套 85% 设立 注4

深圳众悦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汽车配套 70% 设立 注4

广州骏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 汽车配套 84% 设立 注4

清远南方骏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清远 汽车配套 80% 设立 注4

深圳市南方众悦供应链有限公司 深圳 汽车配套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福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100% 设立 注4

上海永达路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乘用车销售 100% 设立

上海永达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计算机软件业务 100% 设立 注4

无锡永达之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 乘用车销售及维护业务 70% 设立 注4

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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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注 1:以上公司系由母公司永达投资出资设立。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本公司拟收购的永达投资控股直接控制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德安先生,

假定本集团于该些公司成立日起已持有上述集团重组所述中的上海宝诚的 100%股权、宝诚申江的 100%股权、奥迪申江的 100%股权、宝诚中环的 100%

股权、奥迪沪南的 100%股权、永达融资租赁的 75%股权、鹏顺贸易的 100%股权、永达信息技术的 100%股权,永昇融资租赁的 75%股权和世福建筑的

100%股权。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集团重组尚未完成。

注 2:2015 年 2 月,本集团以现金人民币 600,000.00 元从少数股东处取得部分少数股东持有的无锡宝诚的 6.0%的股权。详情参见附注八、50。

注 3:2015 年 10 月,本集团以现金人民币 4,844,406.00 元从少数股东处取得部分少数股东持有的无锡翼诚的 6.0%的股权。详情参见附注八、50。

注 4:集团于 2015 年新成立子公司。

注 5:该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注销。

第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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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2) 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备注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汽车经营租赁 100% 设立

上海赛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 100% 设立 注1

广州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购买 注2

安徽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青岛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昆山永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昆山)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河南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河南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苏州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宁波永达佳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贵阳永达佳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贵州贵阳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三亚永达华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海南三亚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哈尔滨奥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哈尔滨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长春永之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大连永达佳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辽宁大连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福建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福建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无锡永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长沙永达南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太仓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太仓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3

广州腾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 汽车租赁及服务 100% 设立 注1

注 1:集团于 2015 年新成立子公司。截至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纳。

注 2:该公司系由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5 年度购买。

注 3:该些公司系由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5 年度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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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2) 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续

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非核心业务原为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将其予以合并,而是于处置前以成本计入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核心业务尚未完成处置。

2、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 合营企业

直接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合营企业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的会计处理

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巴士永达) 上海 上海 4S 业务 50.00% 权益法

上海永达长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永达长荣) 上海 上海 4S 业务 50.00% 权益法

哈尔滨永达国际汽车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永达国际) 哈尔滨 哈尔滨 4S 业务 36.00% 权益法

(2) 联营企业

直接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的会计处理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永达风度汽车) 上海 上海 4S 业务 50.00% 权益法

上海东方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永达) 上海 上海 4S 业务 49.00% 权益法

上海锦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锦江丰田) 上海 上海 4S 业务 20.00% 权益法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公司(注) 上海 上海 保险 15.00% 权益法

上海爱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互联网服务 20.00% 权益法

注:根据长江联合金融租赁公司的章程,本公司占有一席董事席位,因此,本公司认定其对长江联合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实施重大影响。

第 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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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续

2、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续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15 年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80,109,056.0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和综合收益总数 12,530,459.40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66,068,227.4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和综合收益总数 3,065,797.20

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2,220,035.27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125,984,326.02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138,208,708.55

合计 2,266,413,069.84

上述其他货币资金系用于开具银行票据的票据保证金和用于获得金融机构借款的质押存款,其中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用于开具银行票据的票据证保证金为人民币 1,138,208,708.55,详情参见附注八、20。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拥有账面值约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短期保本型结构存款。该存款按

浮动利率计息,且不低于固定利率 2.3%。浮动利率参考银行同业中短期融资券之收益率。预计年收益率

介于 2.30%至 3.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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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297,732,694.79 94.63% - - 297,732,694.79

组合 2: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16,906,397.40 5.37% - - 16,906,397.4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314,639,092.19 100.00% - - 314,639,092.19

报告期内,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6 个月以内 314,639,092.19 100.00 - 314,639,092.19

6 个月以上 - - - -

合计 314,639,092.19 100.00 - 314,639,092.19

(3) 报告期内没有计提、转回或者收回的坏账。

(4) 本报告期内无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人民币元

金额 坏账准备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前五合计数 79,560,367.21 - 25.29

3、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66,182,170.54 100.00

1 至以上 - -

合计 566,182,170.5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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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预付款项 - 续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人民币元

金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前五合计数 418,811,375.18 73.97

4、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10,664,377.88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5,568,876.55

(3) 截止到报告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股利余额已经全部收回。

5、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应收置出资产处置款(注) 612,900,000.00 18.99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420,440.20 0.20 (6,420,440.20) 100.00%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440,045,343.19 13.63 (1,600,000.00) 0.36%

组合 2:保证金及押金 240,263,124.15 7.44 - -

组合 3:汽车金融机构保证金 107,719,903.00 3.34 - -

组合 4: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账款 26,643,716.85 0.83 - -

组合 5:应收少数股东的其他应收账款 39,550,000.00 1.23 - -

组合 6:应收返利的其他应收账款 1,753,903,048.31 54.34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合计 3,227,445,575.70 100.00 (8,020,440.20)

注:如附注二、三所述,应收置出资产处置款系备考编制基础下模拟产生的款项,单独列示。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6,420,440.20 (6,420,440.20) 100.00% 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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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其他应收款 - 续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 续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420,045,343.19 95.46 - -

6 个月至 1 年 - - - -

1 年至 2 年 20,000,000.00 4.54 1,600,000.00 8.00%

合计 440,045,343.19 100.00 1,600,000.00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保证金及押金、汽车金融机构保证金、应收少数股东、应收返利款项均在正常约

定期限内,故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于 2015 年度,集团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8,020,440.20 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人

民币 6,420,440.20 元,根据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1,600,000.00 元。于 2015 年度,集团无转回或收

回的坏账准备。

(3) 本报告期内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往来款项(注 3) 26,643,716.85

保证金及押金 240,263,124.15

增值税未抵扣税额 252,673,838.39

应收返利 1,753,903,048.31

在途资金 99,817,257.21

汽车金融机构保证金 107,719,903.00

第三方借款(注 3) 25,100,000.00

处置子公司应收款(注 1) 6,420,440.20

少数股东借款(注 2) 39,550,000.00

应收置出资产处置款 612,900,000.00

其他 62,454,247.59

合计 3,227,445,575.70

减:坏账准备 (8,020,440.20)

账面价值 3,219,425,135.50

注:

1、 于 2014 年度,本集团以对价人民币 15,500,000.00 元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持有邯郸宝马的全部股权,

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对价人民币 10,500,000.00 元尚未收回。于 2015 年度,由于应收应付同

一对方,集团与对方达成协议,应收子公司处置款与应付第三方款项人民币 4,079,559.80 元相抵消,

抵销后余额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6,420,440.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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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其他应收款 - 续

(4)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 续

注: - 续

2、 于 2015 年度,根据相关协议,少数股东借款中金额人民币 11,819,000.00 元的应收款与当期宣派且应

支付的股利相抵销。截至报告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已经全部收回。

3、 截至报告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已经全部收回。

(5)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坏账准备

年末金额 账龄 的比例(%) 年末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前五合计数 1,420,574,869.51 1 年以内 54.33 -

(6) 本报告期内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6、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整车 3,654,184,742.39 - 3,654,184,742.39

零部件、汽车配件及用品 428,879,615.73 - 428,879,615.73

合计 4,083,064,358.12 - 4,083,064,358.12

(2)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和转销。

(3) 存货的抵押情况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金额为人民币 694,439,315.70 元的存货抵押用于本集团短期借款的

担保。详请参见附注八、19。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金额为人民币 739,828,129.77 的存货抵押用于本集团应付票据的担

保。详情参见附注八、20。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73,049,690.95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21,463,710.21

合计 351,585,9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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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租赁费 41,095,323.22

待摊费用 49,675,448.38

融资租赁应收款 239,041,757.92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2,662,543.40

合计 327,149,986.1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融资租赁款均在正常还款期限内,故无需计提坏账准备。于 2015 年度融资

租赁应收款的年均内含报酬率为 12%。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非上市股权投资 24,173,857.00

非核心业务股权投资 50,000,000.00

合计 74,173,857.00

上述非核心业务股权投资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在集团重组完成之前按成本计入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上述非上市股权投资系由成立于中国的私营实体所发行的非上市股本证券的投资。该等非上市股权投资

因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按成本减减值准备进行计量。

(1)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人民币元

账面余额

被投资单位

2015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 1 50,000,000.00 - 50,000,000.00

被投资单位 2 - 23,048,857.00 23,048,857.00

被投资单位 3 - 1,125,000.00 1,125,000.00

合计 50,000,000.00 24,173,857.00 74,173,857.00

持股比例和现金分红

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现金分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被投资单位 1 (注) 100.00% 85,095,501.33

被投资单位 2 11.67% -

被投资单位 3 12.73% -

合计 85,095,501.33

注: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非核心业务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将其予以合并,而是于处置

前以成本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分配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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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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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长期应收款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 217,621,731.97

人民币元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373,049,690.95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212,112,519.82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37,529,434.47

以后年度 -

最低租赁收款额合计 622,691,645.24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53,483,932.53

应收融资租赁款 569,207,712.71

其中:1 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51,585,980.74

1 年后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217,621,731.9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融资租赁款均在正常还款期限内,故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款项金额为人民币 525,500,000.00 元。

(2) 于 2015 年度,长期应收款的年均内含报酬率为 12%。

11、长期股权投资

人民币元

本期增减变动

2015 年 1 月 1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权益 宣告发放现金 2015 年 12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日 追加投资 投资收益 变动 股利或利润 月.31 日 余额

一、合营企业

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巴士永达) 32,749,148.05 - 8,645,472.33 - 6,667,273.08 34,727,347.30 -

上海永达长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永达长荣) 13,189,104.16 - 4,518,844.39 - 2,000,000.00 15,707,948.55 -

哈尔滨永达国际汽车广场有限公司

(哈尔滨永达国际) 30,307,617.54 - (633,857.32) - - 29,673,760.22 -

小计 76,245,869.75 - 12,530,459.40 - 8,667,273.08 80,109,056.07 -

二、联营企业 - - -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 5,659,732.62 - 751,945.82 - - 6,411,678.44 -

上海东方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永达) 6,838,247.94 - 2,910,320.70 - 2,803,542.36 6,945,026.28 -

上海锦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丰田) 2,607,992.02 - (596,469.32) - - 2,011,522.70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公司(注 1) - 150,000,000.00 - - - 150,000,000.00 -

上海爱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 2) - 700,000.00 - - - 700,000.00 -

小计 15,105,972.58 150,700,000.00 3,065,797.20 - 2,803,542.36 166,068,227.42 -

合计 91,351,842.33 150,700,000.00 15,596,256.60 - 11,470,815.44 246,177,28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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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1、长期股权投资 - 续

注:

1、 根据长江联合金融租赁公司的章程,本公司占有一席董事席位,因此,本公司认定其对长江联合金

融租赁公司可以实施重大影响。

2、 系由本公司于 2015 年出资人民币 700,000 元设立,本公司占其 20%股权。

(1) 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向被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有关情况。

(2)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12、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电子设备、

2015 年度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器具及家具 运输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年初余额 1,454,071,387.59 348,956,464.68 230,269,855.29 460,815,090.66 2,494,112,798.22

2. 本年增加金额 234,332,020.81 50,249,459.35 43,143,702.07 257,767,719.97 585,492,902.20

(1) 购置 23,813,949.81 38,845,485.44 43,143,702.07 257,767,719.97 363,570,857.29

(2) 在建工程转入 210,518,071.00 11,403,973.91 - - 221,922,044.91

3. 本年减少金额 (11,244,442.37) (3,352,890.10) (6,998,086.31) (230,399,558.76) (251,994,977.54)

(1) 处置或报废 (11,244,442.37) (3,352,890.10) (6,998,086.31) (230,399,558.76) (251,994,977.54)

4. 年末余额 1,677,158,966.03 395,853,033.93 266,415,471.05 488,183,251.87 2,827,610,722.88

二、累计折旧

1. 年初数 115,317,582.51 136,110,929.18 101,888,414.06 69,370,971.04 422,687,896.79

2. 本年增加金额 57,026,320.27 45,934,564.08 37,356,334.85 80,543,008.89 220,860,228.09

(1) 计提 57,026,320.27 45,934,564.08 37,356,334.85 80,543,008.89 220,860,228.09

3. 本年减少金额 (5,980,490.54) (2,063,388.27) (2,940,334.61) (52,195,326.51) (63,179,539.93)

(1) 处置或报废 (5,980,490.54) (2,063,388.27) (2,940,334.61) (52,195,326.51) (63,179,539.93)

4. 年末余额 166,363,412.24 179,982,104.99 136,304,414.30 97,718,653.42 580,368,584.95

三、减值准备

1. 年初余额 - - - - -

2. 年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1. 年末账面价值 1,510,795,553.79 215,870,928.94 130,111,056.75 390,464,598.45 2,247,242,137.93

2. 年初账面价值 1,338,753,805.08 212,845,535.50 128,381,441.23 391,444,119.62 2,071,424,901.43

其中:

已抵押之资产净额 168,340,506.81 - - - 168,340,506.8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除净值为人民币 168,340,506.81 元的房屋建筑物用于借款抵押外,其他固定

资产所有权未受到限制,详见附注八、19 和附注八、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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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固定资产 - 续

(2)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闲置的固定资产

(3)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值约为人民币 245,817,018.95 的房屋建筑物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本集团

正在申请该等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合法所有权。

13、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4S 店工程 186,496,115.18 - 186,496,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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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建工程 - 续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2015 年

人民币元

因购买子 转入长期待 工程投入占预算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期末数

公司而增加 摊费用 比例(%)

杉杉维修 4S 店项目 130,000,000.00 60,814,335.66 - 19,968,344.06 (53,100,000.00) - 77% 80% 金融机构贷款 27,682,679.72

奥迪江阴 4S 店项目 45,500,000.00 25,320,620.95 - 19,595,729.88 (44,916,350.83) - 100% 100% 金融机构贷款 -

宝诚申江 4S 店项目 150,000,000.00 27,058,473.72 - 42,466,989.66 - - 46% 50% 金融机构贷款 69,525,463.38

哈尔滨福特 4S 店项目 12,000,000.00 11,669,993.29 - - (6,952,831.85) (4,717,161.44) 97% 100% 金融机构贷款 -

北沃 4S 店项目 35,000,000.00 901,560.72 - 20,608,403.96 - - 61% 70% 金融机构贷款 21,509,964.68

福州奥迪 4S 店项目 45,000,000.00 4,997,742.62 - 39,166,742.72 - - 98% 95% 金融机构贷款 44,164,485.34

其他 4S 店项目 44,634,427.45 - 183,603,046.19 (116,952,862.23) (87,671,089.35) 23,613,522.06

合计 175,397,154.41 - 325,409,256.47 (221,922,044.91) (92,388,250.79) 186,496,115.1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02,440,935.26 元,其中 2015 年度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 32,712,683.97 元。2015 年度,利息资本化率

为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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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可辨认的合同性

2015年度 土地使用权 汽车牌照 经销商协议 客户关系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年初余额 630,266,690.37 20,763,963.94 366,867,684.68 56,319,576.00 1,074,217,914.99

2. 本年增加金额 427,209,081.19 5,112,704.98 - - 432,321,786.17

(1) 购置 427,209,081.19 5,112,704.98 - - 432,321,786.17

3. 本年减少金额 - (74,400.00) - - (74,400.00)

(1) 处置 - (74,400.00) - - (74,400.00)

4. 年末余额 1,057,475,771.56 25,802,268.92 366,867,684.68 56,319,576.00 1,506,465,301.16

二、累计摊销

1. 年初余额 36,242,617.48 - 5,150,596.82 2,067,971.73 43,461,186.03

2. 本年增加金额 14,454,386.22 - 9,171,691.95 3,379,638.40 27,005,716.57

(1) 计提 14,454,386.22 - 9,171,691.95 3,379,638.40 27,005,716.57

3. 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 处置 - - - - -

4. 年末余额 50,697,003.70 - 14,322,288.77 5,447,610.13 70,466,902.60

三、减值准备

1. 年初余额 - - - - -

2. 年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1. 年末账面价值 1,006,778,767.86 25,802,268.92 352,545,395.91 50,871,965.87 1,435,998,398.56

2. 年初账面价值 594,024,072.89 20,763,963.94 361,717,087.86 54,251,604.27 1,030,756,728.96

预计使用年限 40-50 无 40 1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除净值为人民币 168,761,163.04 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借款抵押外,其他无形

资产所有权未受到限制,详见附注八、19 和附注八、29。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值约为人民 108,669,553.37 的土地使用权尚未获得相关的权证。本集团正在

申请该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合法所有权。

汽车牌照的减值

汽车牌照系由上海等地的相关部门发出,无届满日期。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牌照具有无限使

用期限,按成本扣减减值亏损(如有)列示。

该牌照在其使用期限确定为有限之前不予摊销,但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或若任何事件或变动表明牌照存

在减值迹象,则进行多次减值测试。本集团管理层确定,因报告期末牌照的市值超过其账面值,故不存

在牌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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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商誉

商誉本期增加系因企业合并而产生。

(1) 商誉账面原值

2015 年度

人民币元

本年增加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石家庄宝马和临沂宝马 72,158,860.13 - 72,158,860.13

丽水嘉诚 32,766,708.67 - 32,766,708.67

西上海嘉沃 14,402,155.25 - 14,402,155.25

西上海申杰 7,445,140.20 - 7,445,140.20

西上海弘杰 48,992,835.22 - 48,992,835.22

天津宝马 81,802,693.25 - 81,802,693.25

无锡宝尊 17,459,551.17 - 17,459,551.17

天津宝马 mini 10,037,861.13 - 10,037,861.13

南通保时捷 1,558,260.12 - 1,558,260.12

合计 286,624,065.14 - 286,624,065.14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含有商誉及无形资产之资产组均无出现减值迹象。

通过企业合并获得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分配至石家庄宝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宝马”)、

临沂宇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宝马”)、丽水嘉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嘉城”)、天

津中顺津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宝马”)、天津市英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宝马 mini”)、

西上海弘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上海弘杰”)、西上海申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上海申杰”)、

西上海嘉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上海嘉沃”)、南通东方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保时

捷”)及无锡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宝尊”)的资产组。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是基于管理

层批准的 2016 年至 2021 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并采用 13~14%的折现率。资产组超过 5 年的现金流量按

照递增的增长率 3%为基础计算。该递增的增长率基于相关行业的增长预测确定,并且不超过该行业的

长期平均增长率。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有: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

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计销售和毛利。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假设发生的任何合理变化均不会导致资产

组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2) 商誉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内无商誉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2015 年度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522,331,269.06 192,565,375.32 (52,808,659.70) (3,991,170.77) 658,096,8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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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元

2015 年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334,768,696.76 83,692,174.19

应付职工薪酬 263,072.72 65,768.18

预提费用及尚未收到发票款项 12,562,456.16 3,140,614.04

资产减值损失 8,020,440.20 2,005,110.05

其他 15,058,380.76 3,764,595.19

合计 370,673,046.60 92,668,261.65

根据本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盈利预测结果,本集团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

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此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2)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元

2015 年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收购子公司所产生的公允价值调整 417,673,450.96 104,418,362.74

合计 417,673,450.96 104,418,362.74

(3) 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元

2015 年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消后递延所得税

负债互抵金额 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668,261.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418,362.74

(4)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工程款 118,682,699.04

预付土地款 24,607,153.30

合计 143,289,8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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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的分类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借款 2,214,423,137.33

汽车金融机构借款 949,926,803.48

合计 3,164,349,940.81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669,247,219.21

保证借款(注 1) 1,795,958,444.50

抵押借款(注 2) 699,144,277.10

合计 3,164,349,940.81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浮动利率借款 1,004,906,940.27

固定利率借款 2,159,443,000.54

合计 3,164,349,940.8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借款利率从 4.35%到 12.22%。

注 1:保证借款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关联方提供担保(注) 1,737,458,444.50

关联方提供担保及以本集团资产作抵押(注) 48,500,000.00

第三方提供担保 10,000,000.00

合计 1,795,958,444.50

注: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请参见附注九、5(5)。

注 2:抵押借款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本集团的资产抵押的账面净值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29,563,738.14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73,358,606.81

存货 694,439,315.70

合计 797,361,660.65

(2) 本报告期内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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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应付票据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540,682,000.47

本集团应付票据系银行承兑汇票,是以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证金和存货抵押作为担保。详情见附注八、1

和 6。本报告期内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零部件及配件采购款 317,594,475.47

(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22、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列示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顾客的购车款 989,584,692.94

(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短期薪酬 50,683,108.12 745,495,155.18 (748,725,978.84) 47,452,284.46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77,014.70 80,445,815.83 (80,189,510.71) 333,319.82

3、辞退福利 -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合计 50,760,122.82 825,940,971.01 (828,915,489.55) 47,785,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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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应付职工薪酬 - 续

(2) 短期薪酬列示

2015 年度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9,892,502.85 620,880,305.14 (624,432,220.27) 46,340,587.72

职工福利费 719,088.99 61,551,108.35 (61,398,968.40) 871,228.94

社会保险费 73,237.90 38,271,842.95 (38,253,090.71) 91,990.14

其中:医疗保险费 71,887.33 34,240,576.18 (34,231,379.84) 81,083.67

工伤保险费 454.31 1,964,248.46 (1,960,222.64) 4,480.13

生育保险费 896.26 2,067,018.31 (2,061,488.23) 6,426.34

住房公积金 (1,721.62) 24,791,898.74 (24,641,699.46) 148,477.66

合计 50,683,108.12 745,495,155.18 (748,725,978.84) 47,452,284.46

(3)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基本

工资的 20%、1%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

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本集团 2015 年度应分 别向养 老保 险、失 业保 险计划 缴存 费用人 民 币 76,624,342.06 元及人民 币

3,821,473.77 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 321,743.40 元及人民币 11,576.42 元的应缴存

费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75,087.15 76,624,342.06 (76,377,685.81) 321,743.40

2、失业保险费 1,927.55 3,821,473.77 (3,811,824.90) 11,576.42

合计 77,014.70 80,445,815.83 (80,189,510.71) 333,319.82

24、应交税费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所得税 429,362,827.80

增值税 66,710,892.34

营业税 2,869,805.59

其他 19,161,210.32

合计 518,104,7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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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应付利息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借款利息 3,848,677.75

合计 3,848,677.75

26、应付股利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永达投资 692,928,585.54

合计 692,928,585.54

27、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购置固定资产款 112,400,219.14

应付租赁费 29,895,353.35

应付少数股东借款 126,780,556.44

应付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款项 -

应付企业合并收购对价款项(注 3) 17,044,642.26

应付关联方款(注 1) 2,617,011,962.85

应付被收购子公司前股东的垫款 2,688,313.07

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135,332,346.07

应付第三方款项(注 2) -

其他 139,284,080.49

合计 3,180,437,473.67

注 1:该款项系关联方借款及利息,为期 1 年内,详情参见八、5(3)。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关联方

款中包含应付关联方借款利息为人民币 241,398,304.77 元。

注 2:该款项系集团应付邯郸宝马的往来款。集团于 2014 年 9 月处置了邯郸宝马 100%的股权,故处置

后该款项列示为应付第三方款项。于 2015 年度,集团与对方达成协议,该应付款项人民币

4,079,559.80 元与应收处置子公司款项人民币 10,500,000.00 元相抵销后,以应收款人民币

6,420,440.20 元列示。

注 3: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中包含收购无锡宝尊 30%的股权的收购款,

分别为人民币 381,301.62 元和人民币 25,752,301.62 元。2015 年度,本公司之中间控股股东汇富国

际支付了收购对价人民币 25,371,000.00 元。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如下: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103,901,780.03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少数股东借款和应付企业合并收购对价款项,该款项尚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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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49,604,000.00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46,189,741.18

合计 195,793,741.18

29、长期借款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注 1) 317,454,000.00

抵押借款(注 2) 67,500,000.00

合计 384,954,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49,604,000.00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 235,350,000.00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浮动利率借款 384,954,000.00

合计 384,954,000.00

2015 年借款利率从 6.15%到 7.07%。

(1) 保证借款

保证借款均系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请参见附注九、5(5)。

(2) 抵押借款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本集团的资产抵押,其账面净值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94,981,900.00

土地使用权 139,197,424.90

合计 234,179,324.90

30、长期应付款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融资租赁保证金 246,529,539.44

减:一年内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46,189,741.18

一年以上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200,339,7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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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5,921,903,272.41

其中:销售整车 31,229,594,608.10

售后服务 4,150,469,932.04

汽车融资租赁服务 99,394,532.26

佣金代理 442,444,200.01

其他业务收入 20,618,402.98

营业收入合计 35,942,521,675.39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32,587,628,774.75

其中:销售整车 30,275,660,491.06

售后服务 2,252,166,961.86

汽车融资租赁服务 34,920,057.60

佣金代理 24,881,264.23

其他业务成本 2,275,660.02

营业成本合计 32,589,904,434.77

32、营业税金及附加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税 35,707,164.08

教育费附加 19,645,178.28

城建税附加 18,067,881.88

其他 3,920,310.54

合计 77,340,534.78

33、销售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483,905,330.98

折旧及摊销 245,165,433.41

市场推广及服务费 345,354,492.91

租赁物管费 163,260,694.31

办公开支及差旅费 92,660,289.82

运输费 55,737,795.70

业务招待费 5,923,833.26

保险费 42,979,122.53

其他 49,735,980.19

合计 1,484,722,9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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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管理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267,000,749.59

折旧及摊销 52,672,157.47

办公开支及差旅费 191,770,128.24

税费 22,074,692.81

租赁物管费 4,831,539.35

业务招待费 12,192,965.54

其他 68,966,633.13

合计 619,508,866.13

注:于 2015 年度,职工薪酬分别包含信托和期权费用人民币 15,440,000.00 元元。详情参见附注十一。

35、财务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355,758,135.14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注 1) 32,712,683.97

减:利息收入 12,517,566.78

小计 310,527,884.39

金融机构手续费 37,945,284.77

票据贴息费用(注 2) 81,411,063.00

合计 429,884,232.16

注:

1. 2015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用于确定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利率分别为 7.00%、6.56%

和 6.56%。

2. 本集团须承担本集团的供应商贴现有关本集团向其发行用于采购整车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部分融资成

本。

36、资产减值损失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坏账损失 8,020,440.20

37、投资收益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596,256.60

其他 88,831.16

合计 15,685,0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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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入合计 8,305,618.6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入 8,305,618.62

政府补助(注) 19,560,005.81

其他 4,781,271.38

合计 32,646,895.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

财政税收返还 19,560,005.81 与收益相关

39、营业外支出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成本合计 18,674,115.5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成本 18,674,115.54

违约金 1,812,890.10

罚金 795,226.05

捐款支出 40,179.16

其他 2,551,791.04

合计 23,874,201.89

40、所得税

(1) 所得税费用表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12,235,923.06

递延所得税调整 (19,725,832.94)

合计 192,510,090.1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人民币元

2015 年度

会计利润 757,597,975.92

按 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89,399,493.98

不可抵扣费用的纳税影响 9,282,387.5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6,171,791.42)

合计 192,510,0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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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1、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于 2015 年,本集团分别以人民币 600,000.00 元和人民币 4,844,406.00 元现金收购无锡宝诚 6%的权益和

收购无锡翼诚 6%的权益,合计对价为人民币 5,444,406.00 元。该权益对应的账面价值人民币 6,272,404.64

元。收购对价与取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人民币 827,998.64 元,计入资本公积。于 2015 年度,收

购款项已全额支付。

4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5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永达投资控股签订《业务转让协议》,本公司以现金 1 元购买在永达投资

控股从事的汽车销售、提供售后服务和分销汽车金融和保险产品的相关业务。

被合并方名称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并的依据 定依据

在永达投资控股从事的汽车销售、提供售后服

务和分销汽车金融和保险产品的相关业务("永 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德安 2015 年

达投资控制业务") 先生 12 月 31 日 取得控制

合并日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和净利润

人民币元

2015 年度

被合并方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永达投资控制业务 116,037,369.05 77,649,814.55

被合并方于合并日的财务状况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应收账款 67,898.86

预付账款 150,000.00

小计 217,898.86

负债:

应付账款 12,933,362.14

预收账款 7,152,488.79

应交税金 11,400,746.06

小计 31,486,596.99

净资产合计 (31,268,698.13)

减:购买对价 1.00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享有的

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31,268,6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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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3、分部报告

(1) 分部报告的确定与会计政策

报告管理层的数据乃专注于交付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该管理层为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

其作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决策时会复核分部收入及业绩。就乘用车销售及服务而言,管理层审阅各

网点的财务资料,故各网点构成一个独立的经营单位。然而,各网点的经济特性类似,且有关产品、服

务、客户、分销产品及提供服务的方式及监管环境均类似。因此,所有网点汇总为一个可报告分部,即

乘用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以供分部呈报。

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如下:

乘用车销售与售后服务;其中售后服务包括:(i)提供售后服务,主要包括维修及保养服务;及(ii)提

供其他汽车相关服务,如汽车检测服务、所有权过户与登记服务、二手车代理服务及提供;及

融资租赁服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

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分部收入及业绩信息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乘用车销售与

项目 融资租赁服务 内部抵销 2015 年度

售后服务

营业收入

集团外部收入 35,843,127,143.13 99,394,532.26 - 35,942,521,675.39

集团内部收入 10,383,618.44 27,271,177.23 (37,654,795.67) -

分部收入 35,853,510,761.57 126,665,709.49 (37,654,795.67) 35,942,521,675.39

营业成本

分部营业成本 32,554,984,377.17 35,968,203.37 (1,048,145.77) 32,589,904,434.77

分部营业利润 3,298,526,384.40 90,697,506.12 (36,606,649.90) 3,352,617,240.62

调节项目: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77,340,534.78

销售费用 1,484,722,973.11

管理费用 619,508,866.13

财务费用 429,884,232.16

资产减值损失 8,020,440.20

加:投资收益 15,685,087.76

报告营业利润 748,825,282.00

加:营业外收入 32,646,895.81

减:营业外支出 23,874,201.89

利润总额 757,597,9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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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分部报告 - 续

(2) 分部收入及业绩信息 - 续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 续

人民币元

乘用车销售与

项目 融资租赁服务 内部抵销 2015 年度

售后服务

补充信息:

固定资产折旧 220,164,006.98 696,221.11 - 220,860,228.09

无形资产摊销 26,607,711.59 - - 26,607,711.5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2,808,659.70 - - 52,808,659.70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其他

非现金费用 15,440,000.00 - - 15,440,000.00

利息收入 12,031,561.85 486,004.93 - 12,517,566.78

利息费用 333,429,069.61 - (10,383,618.44) 323,045,451.17

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 8,020,440.20 - - 8,020,440.20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15,596,256.60 - - 15,596,256.60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金额 242,051,842.33 - - 242,051,842.33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

非流动资产 5,344,867,997.80 302,663,965.01 (59,143,445.64) 5,588,388,517.17

资本性支出 1,532,399,652.85 5,321,632.21 - 1,537,721,285.06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1,265,899,922.81 5,321,632.21 - 1,271,221,555.02

(3) 永达汽车集团的对外交易收入来源和资产所在地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4) 在报告期内,没有单一客户的收入来源超过当年永达汽车集团的收入的 10%。

(5) 分部间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计量基础。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

(6) 管理层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时不依赖于各个分部的资产负债信息,因此不进行相关的披露。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

股利、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

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

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

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

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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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

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

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

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 市场风险

1.1.1 外汇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故无外汇风险。

1.1.2 利率风险

就固定利率借款而言,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详情参见附注七、19 和 29。

就浮动利率银行存款、借款及应付永达股份的计息款项而言,本集团亦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该等浮

动利率乃大部份与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将部分金融资产及负债维持在浮动利率

水平,以将公允价值变动风险降至最低。

本集团目前并无管理利率风险之具体政策以及并无订立利率掉期以对冲其风险,惟将密切监控其日后面

临的利率风险。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系按照非衍生工具所面临利率风险而确定。该分析假设于报告期末未偿还浮息金融工具

于整个年度均未偿还而编制。存款利率上调或下浮五个基点以及贷款利率上调或下浮十个基点代表管理

层对利率潜在合理变动所作之评估。

若存款利率上调/下浮五个基点、贷款利率上调/下浮 十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量维持不变,则本集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净利润将增加人民币 96,224.70 元、

减少人民币 38,148.44 元、减少人民币 859,770.90 元。

1.2 信用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须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乃由各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表所列

各自已确认金融资产的账面值所产生。

就乘用车销售而言,大部分情况下于汽车交付前向客户收取预付款及押金,惟若干获授信用的公司客户

除外。就提供售后服务而言,大部分情况下于相关服务完成时向客户收款,惟若干获授信用的公司客户

除外。就汽车租赁服务而言,一般授予客户信用期。为进一步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管理层确定信用限

额,并已落实信用审批及其他监控程序,确保采取跟进措施收回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

审阅个别贸易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款项,确保就无法收回金额作出足够的减值亏损。就此而言,董事认为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已大幅降低。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与本集团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有关。此外,由于交易对手均为中国

国有银行或具备高信用评级及质素的银行,故有关本集团的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并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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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1.2 信用风险 - 续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较为集中,约 85%

的应收返利乃应收自本集团的五大供货商。另外,由于交易对手均为具备高信用质素的大型国外汽车制

造商的中国附属公司及合营企业,故与本集团的应收返利有关的信用风险并不重大。除上述应收返利外,

本集团其他应收账款款项涉及大量客户,并无重大集中的信用风险。

1.3 流动风险

在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管理层监察及维持管理层认为充裕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水平,以便为本

集团的营运提供资金并减轻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管理层监控借贷的使用情况及确保遵守贷款契诺(如

有)。

流动资金及利率风险表

下表详列本集团非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之余下合约到期日。该表系根据本集团于可被要求偿还金融

负债之最早日期,按金融负债的未贴现现金流量编制。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之到期日乃根据协议还款日

期计算。

该表包括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于各报告期末,若利率为浮动利率,未贴现金额则根据使用利率计算。

人民币元

即期及 1 年以内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2,266,413,069.84 - - 2,266,413,069.84

应收账款 314,639,092.19 - - 314,639,092.19

其他应收账款 2,353,851,297.11 - - 2,353,851,297.11

短期借款 3,182,455,490.24 - - 3,182,455,490.24

长期借款 195,114,409.13 231,609,942.49 40,534,762.50 467,259,114.12

应付票据 2,540,682,000.47 - - 2,540,682,000.47

应付账款 317,594,475.47 - - 317,594,475.47

应付利息 3,848,677.75 - - 3,848,677.75

应付股利 692,928,585.54 - - 692,928,585.54

其他应付款 3,180,437,473.67 - - 3,180,437,473.67

长期应付款 46,189,741.18 200,339,798.26 - 246,529,539.44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不包括衍生工具)之公允价值乃基于贴现现金使用分析按公认定价模式确定。

董事认为,于财务资料中以摊余成本入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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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2015 年末,在可执行的总互抵协议或类似协议下的已确认金融资产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确认的 已确认的金融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

金融资产总额 中抵销的金额 金融资产的净额

其他应收款 227,534,076.37 (221,113,636.17) 6,420,440.20

2015 年末,在可执行的总互抵协议或类似协议下的已确认金融负债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确认的 已确认的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

金融负债总额 中抵销的金额 金融负债的净额

应付股利 11,819,000.00 (11,819,000.00) -

其他应付款 2,305,969,061.26 (209,294,636.17) 2,096,674,425.09

合计 2,317,788,061.26 (221,113,636.17) 2,096,674,425.09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1、母公司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本企业母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 实际控制人

(人民币元) 的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永达投资控股 中国 投资公司 1,500,000,000.00 100.00% 100.00% 汇富国际 中国永达汽车 张德安

本公司的中间控股公司是汇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富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是中国永

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2、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4、其他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关联方关系

上海首佳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股份有限公司("永达股份")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永达交通设施")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广告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绿化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餐饮休闲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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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 续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续

企业名称 关联方关系

上海永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永达置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颐生餐饮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申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赛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未合并之子公司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 本公司未合并之子公司

广州腾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未合并之子公司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永达风度")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日达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一百永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永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Asset Link Investment Limited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BVI) Limited 实际控制人的信托

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imited

丽晶万利有限公司(BVI)

持股 100%

柏丽万得有限公司(BVI) 丽晶万里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上海永达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公司

上海二手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北京方源智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浙江永达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公司

台州金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上海首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首创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上海源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金石环球投资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上海名时服饰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上海雅甯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宝来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上海永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上海首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博通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和韵国际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诺星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是本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前述关联

企业以外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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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1) 销售及采购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发生额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销售 销售汽车 124,891,035.83

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 销售汽车 2,213,745.34

合计 127,104,781.17

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 采购整车 5,314,472.67

上海永达长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 采购整车 884,400.00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 采购整车 -

合计 6,198,872.67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销售 提供维修服务 5,496,117.14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 销售汽车配件及提供维修服务 -

上海永达长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 销售汽车配件及提供维修服务 651,097.44

合计 6,147,214.58

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 采购汽车配件及用品 -

合计 -

关联方交易定价方式系按市场价执行。

通过上海东方永达销售汽车

记录于本集团 2015 年的整车销售额约人民币 825,434,925.15 系通过上海东方永达之电视购物频道向客户

进行销售的。于 2015 年期间,就上海东方永达为本集团开展的市场推广及促销活动,本集团已向其支付

佣金约人民币 5,120,618.86 元。

(2) 关联租赁情况

承租情况

人民币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5 年确认的租赁费

上海永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7,721,000.00

上海永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801,000.00

上海永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3,046,350.00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3,500,000.00

合计 15,068,350.00

(3) 资金拆借

资金拆出

2015 年度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年利率 2015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抵销(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786,877.54 - (5,786,877.54) - -

哈尔滨永达国际汽车广场有限公司 - 24,620,000.00 26,643,716.85 (24,620,000.00) - 26,643,716.85

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1,000,000.00 274,372,206.13 (395,372,206.13) - -

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73,678,000.00 131,537,076.37 - (205,215,076.37) -

合计 225,084,877.54 432,552,999.35 (425,779,083.67) (205,215,076.37) 26,643,7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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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 续

(3) 资金拆借 - 续

注: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未合并之子公司,同时也是母公司永达投资的间接持有全资子

公司。2015 年度,为了清理债权债务,根据三方协议,本公司应收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款项与本

公司应付永达投资的债务进行抵销,抵账金额为人民币 205,215,076.37 元,详见附注八、5(8)。

资金拆入

2015 年度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年利率 2015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抵销(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香港汇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 1,140,500,000.00 - (700,000,000.00) - 440,500,000.00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7% 2,235,008,517.64 7,474,323,731.14 (7,569,003,514.33) (205,215,076.37) 1,935,113,658.08

合计 3,375,508,517.64 7,474,323,731.14 (8,269,003,514.33) (205,215,076.37) 2,375,613,658.08

注: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未合并之子公司,同时也是母公司永达投资的间接持有全资子

公司。2015 年度,为了清理债权债务,根据三方协议,本公司应收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款项与本

公司应付永达投资的债务进行抵销,抵账金额为人民币 205,215,076.37 元,详见附注八、5(8)。

(4) 利息支出

人民币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香港汇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4,519,037.39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7,783,751.02

合计 192,302,788.41

在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之母公司及最终控股母公司将部分其从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给本备考合并报告中

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使用。于 2015 年度,上述最终控股母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中,部分为外币借款,由

此产生的汇兑损益,由最终控股母公司承担,金额分别为汇兑损失人民币 27,080,824.85 元。

(5) 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收益

人民币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7,292,507.36

融资租赁款应收租赁款的发生额

人民币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000,000.00

第 6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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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 续

(6) 服务管理费

在本报告期内,本备考合并报告中合并范围内的公司的部分管理和营销服务由母公司及最终控股母公司

无偿提供,相关的费用由母公司及最终控股母公司承担。若根据本模拟集团实际受益的原则进行模拟分

摊,于 2015 年度,该等费用为人民币 16,310,664.11 元;考虑所得税后对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

13,814,689.94 元。

(7) 关联担保情况

本集团接受关联方担保如下:

2015 年度

人民币元

担保起 担保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担保金额

始年度 期年度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66,730,202.50 2014 2015 是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4,954,000.00 2014 2016 否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12,470,684.33 2015 2015 是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85,458,444.50 2015 2016 否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816,761.00 2015 2016 否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9,000,000.00 2015 2017 否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8,500,000.00 2015 2020 否

合计 5,598,930,092.33

本集团提供关联方担保如下:

2015 年度

人民币元

担保起 担保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担保金额

始年度 期年度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63,000,000.00 2014 2015 是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000.00 2015 2016 否

上海永达租赁有限公司 7,463,529.83 2012 2015 是

上海永达租赁有限公司 4,666,401.57 2013 2016 否

上海永达租赁有限公司 10,681,500.00 2014 2017 否

上海永达租赁有限公司 301,107,377.44 2014 2015 是

永达服务控股(注) 166,390,780.00 2013 2015 是

合计 1,403,309,588.84

注:本集团为永达服务控股提供担保金额的变动系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美元借款的人民币金额的变动。

第 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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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 续

(7) 关联担保情况 - 续

本集团提供关联方担保如下: - 续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由以下公司为本集团提供担保的贷款之账面余额情况

人民币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19,729,205.50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为以下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之账面余额情况

人民币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000.00

上海永达租赁有限公司 15,347,901.57

合计 365,347,901.57

截止报告日,本集团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均已解除。

(8) 债权债务抵消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未合并之子公司,同时也是母公司永达投资的间接持有全资子公司。

2015 年度,为了清理债权债务,根据三方协议,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与本公司应付永

达投资的债务进行抵消,抵账金额为人民币 205,215,076.37 元。

(9)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人民币元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8,398,004.59

注:于 2015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含信托和期权费用人民币 6,474,490.1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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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 续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 上海东方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6,906,397.40

合计 16,906,397.40

预付账款 上海永达广告公司 -

合计 -

其他应收款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哈尔滨永达国际汽车广场有限公司(注 4) 26,643,716.85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 2) -

合计 26,643,716.85

长期应收款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 3) 27,941,500.00

合计 27,941,500.00

应收股利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10,664,377.88

合计 110,664,377.88

应付账款 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37,800.00

上海永达汽车赛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永达长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84,400.00

合计 1,122,200.00

预收账款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787,000.00

合计 787,000.00

应付股利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92,928,585.53

上海永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692,928,585.53

其他应付款 香港汇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0,337,537.76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 2) 2,096,674,425.09

合计(注 1) 2,617,011,962.85

注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关联方款中包含应付关联方借款利息为人民币 241,398,304.77 元。

注 2: 2015 年度,为了清理债权债务,根据三方协议,应收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款项与本公司

应付永达投资的债务进行抵销,抵账金额为人民币 205,215,076.37 元。此金额为抵销后的金额。

注 3: 2015 年度,公司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将对汽车租赁公司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人民币 137,058,500.10

元处置给第三方金融机构,该项处置不附追索权。

注 4: 截止报告日,期后该款项已全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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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一、 股份支付

股票期权

本公司最终控股母公司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永达汽车",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于2013年10

月10日批准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股票的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按股票期权授予日当天的市

场平均价格确定。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授予当日起至授予日后第5个周年日内。

于2013年12月30日,中国永达汽车授予本集团员工20,900,000.00股股票期权。详情如下:

所有股票期权均按每股6.95港元的行权价授予。

股票期权将分三批行权,即三分之一于自授予日后第一周年日, 三分之一为自授予日后第二周年日,

剩余的为自第三批授予日后第三周年日行权。

股票期权于有效期期末或被授予人不再为本集团员工时(以较早日期为准)将自动失效,且不可行权

(以尚未行权者为限)。

(1) 各年度内与股份支付有关的各项权益工具变动情况表

股数

项目 2015 年 1 月 1 日 本年授予 本年行权 本年失效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股票期权 28,400,000.00 - - - 28,400,000.00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 27,604,720 元。该公允价值采用布莱克-斯科尔

斯模型确定,相关输入至模型的参数如下:

2013 年 12 月 30 日

股票价格 6.95 港元

行权价 6.95 港元

预计波动 36.45%

预计寿命 3.5 年

无风险利率 1.00%

预计股息收益 1.74%

无风险利率系以香港政府债券(为期三到五年)的市场收益率为基准。预计波幅系使用本集团所从事业务

实体的历史波幅确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有关本集团根据股票期权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确认费用为人民币

12,700,000.00 元。

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

本公司最终控股母公司中国永达汽车于 2012 年 4 月 3 日实施的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首次公开

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其主要目的为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认可受益人的贡献并对此等作

出奖励。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中国永达汽车董事会可以对合资格雇员(包括中国永达汽车

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进行现金奖励。受益人仅就由 HSBC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HSBC HK Trustee")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透过特别目的公司持有的股份获派付股

息,计划股份本身不归属于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的受益人。

第 7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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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一、 股份支付 - 续

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奖励计划 - 续

中国永达汽车董事会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决议修订本计划("经修订计划"),除先前允许的现金奖励外,受

限制股份奖励可根据经修订计划之条款向合资格人士("承授人")授出。有关经修订计划合资格人士范围经

修订后包括任何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承授人无权收取记录日期在股份完全及实际转拨入承授人账户

当日之前的任何股息、收入或任何其他权利。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不附带任何可于中国永达汽车股东大

会上表决的权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期间,约 9,740,000 股受限制股份及约人民币 3,201,000.00 元的现金奖励

已根据经修订计划授出。详情载列如下:

股份数目 服务归属期间 授予日当日公允价值

(千股) (千元)

2014 年 4 月 10 日 3,860 10~15 年 21,894

2014 年 10 月 30 日 3,170 1~10 年 17,194

2015 年 9 月 1 日 2,710 15 年 7,33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经修订计划作出股份及现金奖励确认费用为约人民币

2,740,000.00 元。

十二、 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约但尚未于备考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96,776,069.98

(2) 经营租赁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145,333,117.33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5 年 428,969,556.52

以后年度 716,232,011.58

合计 1,290,534,685.43

(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承诺事项。

第 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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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期后收购

于 2016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与两名自然人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将以人民币 27,409 万

元收购两名自然人所持有的江苏宝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宝尊”)的 100%股权;同时,本公司将向江

苏宝尊增资人民币 48,991 万元,用于收购两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其余 18 家附属公司的 100%股权。于收购

事项完成后,江苏宝尊及 18 家附属公司将成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6 年 3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6]36 号),要求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

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集团提供的佣金代理收入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十四、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 *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结束 * * *

第 7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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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368,496.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560,005.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18,814.97)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3,595,962.39)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112,182.52

合计 5,288,914.05

注:如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本公司拟收购的永达投资控股直接控制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张德安先生,假定本集团于该些公司成立日起已持有上述集团重组所述中的上海宝诚的 100%股权、宝

诚申江的 100%股权、奥迪申江的 100%股权、宝诚中环的 100%股权、奥迪沪南的 100%股权、永达融资

租赁的 75%股权、鹏顺贸易的 100%股权、永达信息技术的 100%股权,永昇融资租赁的 75%股权和世福

建筑的 100%股权。因此,该等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并未列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事项。

2. 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率

本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率计算表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 号 -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在计算

每股收益时,按照附注二所述的交易已经完成,全部的普通股股数为 1,548,289,744.00 股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 13.25 0.33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 13.12 0.33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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