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7 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通医药”)预计2016
年度将与关联方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以下称“中医门诊部”)发生
商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
额为675.1万元,预计2016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凌渭土、钱木水、杨宝洲、程红汛、沈剑巢、朱国良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2016年度日常 2015年度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不超过) 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 中医门诊部 1,000 675.1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医门诊部系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持有柯区民政字第020036号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住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法定代表人:钱木水;开
办资金:30万元;业务范围: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项目。
截至2015年年末,中医门诊部总资产2878377.07元、净资产 690414.24元,
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3384580.8万元 ,净利润228055.4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医门诊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连锁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非企业法
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均为钱木水。中医门诊部自2012年开
业后,公司向其销售中药饮片、中药材等药品,由于未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
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医门诊部主要为消费者提供中医诊疗服务,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销售给中医门诊部的商品,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相当,无明显高于
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该项交易于各年度内及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
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一直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
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2016年预
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
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规,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双方的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
影响,对华通医药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