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后,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范
性文件规定,2015 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黄兴孪 邢文祥 李钢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