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能源: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16: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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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

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

输送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

限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

司、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3.89%,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66.3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战略、资金活动、工程

项目、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

息传递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工程项目、销售业务、

投资管理、安全质量风险、募集资金使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流程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公司与控股股东

人、财、物三分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

员会的议事规则已经建立,相关会议均形成记录;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

经营与管理活动;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建立了各部门及

岗位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保证各个部门权责分明,工作高效。

2、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

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日

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3、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

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人员和机构存在

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日常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货币

资金核算管理标准,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应遵循

的规定、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日常执行中遵循了有关制度程序的要求。

4、公司制定并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制度》。依据法

律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委派或推荐控股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

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控股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并要求控股子公司第一时间报送重大事项材料。

5、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申请、审批,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

6、工程管理环节,公司制定了《工程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

办法》、《工程承包商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及概预算批复管理办法》、《施

工管理办法》、《工程款拨付管理细则》、《竣工验收与决算管理办法》、《安

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对公司工程质量、成本与进度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7、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制定并通过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明确了风险管理部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

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报

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定期与不

定期地对公司及分、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

审计和检查,并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控制管理建

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控制整体经营

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

8、公司建立了较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已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并通过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

管理制度》、《重大内幕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

露的基本规则、内容、程序、披露流程、披露权限和责任的划分以及相

应的保密措施。

9、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通过仔

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会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

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

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从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进行全方位管

理和控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并出具独立

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

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

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提供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

11、公司已制定了《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物资需求与采购

计划报批管理规定》,规定了包括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流程、大宗物资

采购供应业务流程,用以规范物资采购原则、物资采购组织机构及职责、

物资采购任务执行过程、物资采购方法、物资采购监督机制等,实现了

公司物资集中、统一采购工作的全面规范。

12、公司已制定了《销售管理办法》、《市场开发管理办法》,建立

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

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

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

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

不利影响;

C)财务报告发生严重错报或漏报;

D)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改正;

2)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A)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C)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要缺陷认

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损失与利润表有关的,以营业收入指

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超过营业收入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

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

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

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

陷:

A)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B) 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C)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D) 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E)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A)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B)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C)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A)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B)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缺陷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

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和关注与公司管理相关的内

部控制的优化和提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强化并购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及评价,积极利用专业

机构来协助进行并购投资前尽职调查、审计。投资后积极导入公司的文

化、理念以及制度规程,强化对新并购子公司的管理,以使新并入子公

司能够迅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规范运作。

2) 不断提升资金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加速资金流转。逐步推行内

部资金使用的计息制度,强化考核,以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

金成本。

3) 持续开展培训工作,根据政策、市场和管理要求的变化,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和

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

4) 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作用及充实内部审计队伍,使其

能对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进行更有效

的监督。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陈义和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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