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6〕029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萍先生主持,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0,3145,778.07 元。201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13,596,932.9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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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06,159,4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0.8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40,492,753.60 元。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情况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
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预案须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2016 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 11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 5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增加公司财务收益。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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