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纯华)
本人作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
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我均认真行使表决
权,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
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
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015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 2015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1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公司《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会计政策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公司《向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二届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修订公司<章程>》、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15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二届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2015 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6、在 2015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二届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使用募投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换届及提名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未在专业委员会任职。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股权
激励工作进展等方面的汇报,经常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交流,分享自己在
企业管理、行业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和心得,共同交流、探讨业务,也籍此更好的
了解公司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交
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董秘办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
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严纯华
2016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