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路: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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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6-11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五

次董事局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在金路大厦 9 楼会议室召开,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58,114.94 元,减去母公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按 10% 提 取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

7,131,759.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438,889.50 元,2015 年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512,533.70 元。由于氯碱行业产能严

重过剩、市场持续低迷、竞争激烈,且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

所需资金量较大,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建议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在计划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

担保的法律文本。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计

划 2016 年向参股公司,北川卓兴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石灰石、石灰原

料,预计采购金额为(含税)3,489.00 万元。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关事项的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

司 2016 年生产经营目标及高管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2016 年公司高管人员仍实行年薪制,其薪酬标准将与公司 2016

年生产经营目标挂钩。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 度 “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15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62,008.92 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154,252.73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713.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405.8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公司认为: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

收入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决定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部份高管的议案》。

鉴于,魏仁才先生已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决定聘张振亚

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

满时止。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七、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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